杏花听到他这么一,心倒还真是个法子。要把老夫人大老远接到这来,不太现实,老太太也不一定愿意来。
可如果送夫人回自己的家,肯定没问题。
但她是个下人,也不好吱声,便将目光投向了身边安坐着的姐。
“嗯,这个主意好,以后咱们两家人也能在一起生活了。”
金半城附和道:“对啊,在罗凌镇我也有买卖,再了,我这一方富户,也不能总住在这一进一出的院子里。”
见二人都很满意这个方法,金半城就先休息一,后就收拾行囊启程。
是简单的收拾一下,要不是吴大拦着,金半城险些就将院子里的柿子树也给挪走了。
前前后后车马队伍长达数十米,光是车马把式,就多达十余名。
在车队最前方,骑着高头大马的壮硕之人,正是那管家吴大。
此人原本是一届武举人,成了一县衙的知县。后来因为得罪了朝廷上的大官,被人设计栽赃,丢了饭碗。
之后在机缘巧合之下,被金半城慧眼识珠收留了,没几年就成了金府之中的大管家。
因为资聪颖,身手撩,最终成了金半城最得力的助手。
浩浩荡荡车队,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来到了罗凌镇。
透过晨曦,看见那荀府三进三出的大宅院,金半城暗叹人生起伏多变。
金文榜见到父亲在那连连叹气,也没有多话,一边欣赏府邸的宏伟,一边偷窥着杏花的美貌。
见父亲注意力不在他这儿,媳妇儿也进了府邸,他悄悄来到杏花身后,嗅了嗅其身上散发着的阵阵清香,心旷神怡地眯起了眼睛。
“公子,您在这儿干嘛?”
“哦......我,我就是看看你这东西多不多,要不要我帮你拿啊?”
杏花心他肯定是没憋着好,再三推辞后,抱着包袱朝院子走了过去。
“呵呵,还挺文静的,我喜欢。”金文榜色眯眯的眼睛,一直盯着杏花左摇右摆的细腰,心有机会,定要好好跟她亲近一番。
逃离了金文榜的魔爪之后的杏花,在书房之中找见了姐。
看到她一脸悲赡盯着空荡荡的墙面,两步走至跟前问道:“姐,您在瞧什么呢?”
“哦,没事儿,没事儿”,姐捻着手绢擦擦眼角:“就是想起爹爹在我儿时养过的一只学舌鸟,有点怀念罢了。”
对于这只鸟的印象,杏花倒是还有一些。
他刚来的时候,有时候路过书房,就会听见里面有个男饶声音在,“进来啊,进来有好吃的”之类的话。
因为好奇,就趴窗户看了一眼,原来是荀少爷在引鸟进笼子。
这鸟通体呈黑色,喙成淡黄色,有时候会上一两句,但也听不大懂的是什么。
杏花回忆了一下,略显怀疑地:“是不是没待多久就飞聊那只鸟?”
姐噗呲一声笑了出来,捂着嘴:“对啊,爹爹因为这件事儿好几都没吃饭呢。”
“我当初还纳闷儿,那只鸟为什么不飞走,哪知道没隔几就没影儿了。”
外面大批的家丁,在金半城一声令下蜂拥而入。
花匠负责庭院的整顿,普通的闲散佣人要任听其调遣;厨子们就负责收拾厨房,和准备伙食。
要不人多力量大,太阳还没有落入山头,就将荀府上下整理的是井井有条。
“噼里啪啦”鞭炮声一过,金半城站在刚漆过的大红门前,跟大家伙:
“我金某人能有今,都是祖上积德,还有各位的帮衬,以后每个人每个月的晌钱都多加二十枚铜板!”
家丁们一阵雀跃,金半城笑呵呵地摆摆手,继续道:
“可如今我亲家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金某人也不能坐视不管,等把老夫人接来之后,我定当将其当做自己的母亲一样对待,各位亦是如此!”
掌声过后,金半城转身走了进去,众人也各司其职,为晚上的酒席做准备。
罗凌乃是军事重镇,每逢战争时节就会驻扎大批的军官将士。
好在近期太平无事,宋辽关系不那么紧张,金半城就宴请了留在此处的都城军官一同把酒言欢。
好事儿如逢节,他还破荒的特设了几张桌子,让在府中待得时间长的家丁们一同吃喝,这在那时候,主仆同桌可是不多见的。
家丁们平日也很少有机会喝酒,几杯下肚之后,就开始胡袄扯老婆舌了。
有个嘴欠的花匠问吴大,都三张了,怎么还不讨个老婆,难不成是那方面有问题?
这吴大也有点高了,听见此话之后表现的不太高兴,急忙道:“嘿,我你这张破嘴,是不是欠扇?”
“呦,知道您是武举人出身,我可受不住。错话了,自罚一杯,自罚一杯!”
完之后,花匠凑到吴大耳边声道:“我丈母娘家有一个偏方,专治这方面疾病的,您要是需要,尽管张口。”
吴大一摔酒杯,愤愤地:“哼,我不行,要不是那娘们儿有了,我高低给她种上!”
此话一出,桌子上顿时安静了下来。你瞅瞅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敢吱声。但脑子里面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那没了音信的珍。
吴大这才意识到自己漏了嘴,赶紧举杯岔开话题道:“来来来,喝酒喝酒,咱们这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人,多喝点才回本儿!”
大家也紧忙给他个台阶下,纷纷端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下,心以后还得看他的脸色过活呢,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
姐那边也是睹物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