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鲁姆的看似随口,却提醒了林何一个他从未去想的问题。
“支配?你的意思是?”
【字面意思,造物主有句话说的好啊,所有的血肉生灵,都将臣服于我,这话虽然不完全正确,但也对了九成,别的不说,就艾伦上,所有的血肉生灵,最初都源自于它的一根肉芽,与它之间保持着某种关系……】
文字到这便断了,紧接着字锋一转。
【克塞恩,你瞪啥瞪啊?别在我面前装忠诚,我还不知道你?你就是个二五仔,整天想着怎么搞叛变,第几回了?三次了吧,又变小眼球了,开心吧!你还瞪我,看老子名字的尾字,姆,我跟你家老板是一个级别的!而且我是直系,算起来你家老板还比我差了一个档次呢!】
“克塞恩……”
书页上的前言,令林何想到了……自己的右眼,不,小眼球……这不摆明了是自己的右眼吗?
而除此之外,书页上的后言,更是令他震撼。
阿图鲁姆所说的老板,无异指的便是造物主,可它居然说自己跟造物主是一个级别的?
可?太假了吧,阿图鲁姆连火机都怕,怎么可能跟造物主是一个级别的?
难道它们之间的地位等次,不是按照力量来算的?
阿图鲁姆知道林何在想什么,便不无自豪的为他解惑。
【我是恩洛沙姆的造物,造物主也是恩洛沙姆的造物,但我比它高级,因为我被赐予了名字,而它却没有,我们古神系之间是有权限限制的,换而言之,造物主与它所有的仆从,都无法伤害我!而我却可以伤害它们!】
“那你为什么会怕枪?”
【呃!那,那个,枪,枪又不是造物主的……东西呗,不对,这不是重点,是恩洛沙姆大人限制了我的力量,又把我放在了这里,只要你能找回被恩洛沙姆大人藏在宇宙里的十二页书页,我就可以拿回属于我的力量了!】
恩洛沙姆写的慷慨激昂,可怎么看,这对林何都没有好处,这家伙真若如它所说,比造物主还吊,取回力量后,恐怕第一件事就是先弄死他。
【不会,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只要你承诺帮我找回书页,我就告诉你该如何彻底摆脱造物主的支配!与我签订契约吧,骚年!】
字落,书页翻动,停下后,便是一页契约。
内容大致,便是他帮助阿图鲁姆找回书页,而阿图鲁姆便协助他,在离开这颗星球前,永久性摆脱造物主的支配。
阿图鲁姆的契约,林何无法拒绝,他不知道所谓的支配,是何等程度,如果说被支配后,他就成了一具傀儡,那真是生不如死。
可同时,他也有了其它的疑惑,简单却又不简单的两个字,力量。
如果他摆脱了造物主的支配,那么,他作为范贤愉,会不会失去这份力量呢?
在《星际传说》中,普通人与蝼蚁,其实,没多大区别。
林何沉默了下来,不过这时,阿图鲁姆却喂他吃了一枚定心丸。
【血肉的力量,源自古神,它没有这个权限,除此之外,解放后的我,将会成为你最坚强的后盾!】
“那就!”思绪片刻,林何打定了注意,眯起眼睛道:“改一下契约吧!”
阿图鲁姆自然知道林何心中所想,眼球猛瞪,翻页写道。
【不……】
【成!】
林何放下了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