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下去歇会吧!”
马千树睁着布满血丝的双眼,蹲坐在城墙上,用颤抖地双手打开了水囊,喝了一大口。
他的身旁布满了同袍的死尸和残肢断臂,有的小妖甚至临死前还在摆出射击的姿势。
整整三个日夜,他们依托昆阳城防,死死顶住了敌人几十次进攻,杀伤了大量敌军,自己也损失惨重。
眼看城里的粮食、弹药和补给越来越少,若是援军不能在三天之内赶到,两万残兵败将就会全部葬身在这里。
“大帅,我们不走!”
“对!我们不走!”
第十五火枪团最后的一百名战士,扶着火枪,齐齐下跪。
昨晚一场鏖战,整个团的生力军,已经十不存一了。
“十五团只有死去的战士,没有逃跑的孬种!!我们一定要为兄弟们守到大王来救!”
“对!我们等大王来救我们!”
营救么?马千树苦笑了一声,合上了水囊。
他心里明白的很,如果荡魔军里的罗汉们再次出手,这座小城根本拦不住他们。
现在他们还能活着唯一的理由,就是息炎在利用他们围城打援,勾引自家大王前来营救,然后半路设伏,最终一举击垮狮驼国。
自从他决定退守昆阳城时,就做好了死在这里的准备。
如果郝剑大王能够看出息炎的诡计,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来营救自己,两万军队在昆阳城拖住敌军,争取时间。
大王再从另外两座大营调集军队,趁着北方白羽大军还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夺回白虎关,驱逐敌军。
这样狮驼国才能有一线生机。
“大王!马千树罪该万死!只能以老弱残躯,为您争取一点时间了!”
它看向东方,看向了遥远的帝都,跪下来磕了三个头。
“大帅!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
一名小妖支起耳朵,在狂风之中似乎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你们快看啊!在那边!它们来了!”
众小妖纷纷站了起来,看向了远方的地平线。
“是大王!大王带着铁狼骑来救我们啦!”
“大王万岁!”
城头上的残兵们大声欢呼起来,马千树脸上表情复杂,心里不知道应该是感动还是难过。
“越千山兮过大江!”
“过大江兮野茫茫!”
“收我尸骨兮戈壁旁,举我旧枪兮射天狼!”
“越千山!过大江!刺刀直指卧榻旁!”
“九死一生终不悔,狮驼万军看铁狼!”
息炎看着远处的天际线,有一名小妖带头,举起了十多丈的大旗,带领黑压压的骑兵,唱着悲凉的战歌,如同惊涛巨浪般向自己袭来。
“狮驼国能有军如此,何惧人族百万!”他心里由衷感叹道。
“大帅,敌人已经还有三十里不到的距离了,我们要去截击么?”
“华雄出列,率一万铁甲重骑,正面接敌!”
“末将这就去把那敌将的脑袋拧下来!”
名为华雄的一员战将,提起长柄马刀,一脸杀气腾腾的样子。
在白虎关外闲了将近一个月,重甲骑兵队随着大部队攻入了狮驼国,但是寸功未立,寸草未得。
眼前的狼骑兵看上去装备很差,只有一些简单的布甲,背上背着烧火棍一样的东西,连长戟大枪都没有就敢正面硬撼几十万大军。
此时不去捞上一票军功在大帅面前露露脸,更待何时!
“弟兄们!大帅有令!随我冲阵,把这帮杂碎全部给我剁干净!”
“是!”
齐国重甲骑兵虽然名声不如晋国风虎,但是也绝对称得上一支精锐劲旅。
他们连人带马统一配发全身重甲,乌黑锃亮,武器里除了一支三连发的机关弩用于近身防卫,就是一把加在腋下的三丈铁槊。
当万名铁甲骑士夹起马槊列阵冲锋之时,在冷兵器时代没有什么可以正面抵挡。
“第一次统一马步!”华雄高高举起了指挥刀,骑士们努力地控制缰绳,原地调整马步的节奏。
“一、二、一……”
华雄不敢大意,花了一炷香的时间,绕着骑兵大阵反复确认步伐节奏。
这种集体出击的马队冲锋对于配合要求非常高,只要有少数几个骑兵的速度和步伐出现错乱,会连累整个队伍阵型混乱,还没冲到敌人边,自己人就会被彼此踩踏的一塌糊涂。
“第三次!”
“倒数!三、二、一!一队跟我先上!二队后面跟上!”
华雄看着铁狼骑兵已经距离自己只有几里地了,马刀刀锋一转,站在队伍前面,明晃晃的铠甲反射着夺目的光芒!
“冲啊!”
雄壮的高头大马,先从小碎步开始慢慢加速,随后步伐越来越大,直到四蹄交错,如同飞了起来。
铁甲重骑兵们掀起了漫天尘土,大地发出了沉闷的低吼,荒野在不断颤抖。
两股铁甲洪流像两个箭头,彼此毫不示弱,迎面对冲了。
还有四百米、三百米、二百米……
郝剑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拿着望远镜,通过镜头里的标尺仔细预估敌军骑兵的距离。
“全体都有!摘枪预备!”
狼骑惫从背后掏了出来。
这是赵云总结了上次作战经验,亲自带领骑兵们反复实验后,委托工程师斯蒂芬森研制的六三式马步枪。
尽管有效射程变短,但是便于携带。
每名骑兵一共携带五只马步枪,枪里提前装好了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