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敖顺此言一出,哮天犬立刻摇着尾巴,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
“龙王,你说的那只大狗是在下界吗,在哪?可否带我去看一看,我想看看这万兽之王和我到底有何不同?”
敖顺继续叹了口气:“像简直太像了,只不过那万兽之王是何等威严高尚的存在,哪像你只不过是杨戬的看门狗而已。”
“真是同狗不同命啊。”
哮天犬本来就因为杨戬中日修炼,疏于管教,所以经常饥不果腹,至于修炼那就更不用说了,虽然杨戬有很多上等的功法,可那些都只属于人族修炼的功法。
而妖族和兽族所修炼的功法,杨戬又怎么可能会有好的呢,就算有好的也不会给哮天犬用。
“北海龙王这万兽之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长什么样子?”哮天犬越发好奇,甚至想要立刻冲下界去寻找万兽之王。
“好了你也不必好奇,我告诉你便是,其实这万兽之王不在下界,而是在一本书中,但是那本书有着极其强大的魔力,或许你看完书以后能够成为万兽之王。”
哮天犬本来是一只种族不错的高贵犬,可却被杨戬当做一只看门狗来养,智商也变得下降了。
听到书中有强大魔力,哮天犬不管不顾,用嘴一直咬着敖顺的裤脚:“在哪?在哪可以看到这本书,我应该怎么办?”
“我倒是可以指引你去,就在灵山脚下的书店,但是你必须带上宝物去才行,如果没有宝物的话,那店主想必是不会收留于你的。”
“切忌进到书店后你必须幻化人形,不要弄脏了书店,然后对店主也要极其客气,如若不然你没有好果子吃。”
“好了小王言尽于此,如果你想通了就去吧。”
去啊,这是必须去的事情,哮天犬二话不说冲向了杨戬的府邸。
现在虽然说各大妖王也不在闹事,但是杨戬也要处理一些公务,所以平常都没有时间到自己的宫殿来,而他的宫殿里就存放着很多奇珍异宝。
敖顺嘴角微微上扬,眼看着马上有一只超级无敌的大黑狗就要成为他的宠物了。
有趣,当真有趣,林凡不禁觉得这敖顺虽然说品性不咋地,但是总是能给他带来惊喜。
也不知道这哮天犬会偷二郎真君的什么东西下来,如果是把二郎真君的那三叉戟拿下来。那可真是赚翻了。
过了片刻,果然一身穿黑衣。蹑手蹑脚的男子从天上飞下来,不用看,也知道这人就是哮天犬了。
当哮天犬看到书店时,眉头紧皱:“就这么一个书店,真的能够获得机缘吗,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的呀。”
林凡并未出门迎接,毕竟这只是一条狗而已,而且这只狗还是只不懂事的狗。
哮天犬闻着味道来,到了门口看到林凡第一眼更是诧异,这不就是个凡人吗?
不过既然敖顺都说此人非同凡响,那哮天犬自当也毕恭毕敬。
“店主你好,我叫哮天犬,是敖顺介绍过来看书的。”
林凡点了点头:“既如此你应该知道这书店的规矩,没有宝物是绝对不能看书的,你有带宝物来吗?”
哮天犬急忙从怀里拿出一块骨头,这是他觉得最宝贵的东西了,当然也是他的武器。
看着那骨头,林凡就觉得有些恶心,他急忙挥手:“你这算不得宝物,快拿走吧,待你有了宝物之后,再来书店必会让你看书。”
哮天犬顿了顿,这可是他最好的东西了,他本来想着从二郎真君府偷出来的东西,也许不能打动林凡。
所以他才拿出自己的骨头,可没曾想林凡根本就看不起这骨头,没办法,他只好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拿出一盏灯。
林凡看到这盏灯,光芒异彩,而且似有强大的力量。
这灯高二尺,其灯环如同莲花,灯芯是一颗闪闪发光的珠子。
林凡一眼就认出,这不就是宝莲灯吗?相传这可是女娲娘娘的宝物,后来二郎真君成为桃山之主之后,就获得了此宝物。
可是二郎神最心爱的东西没有之一,除了二郎神的三叉戟之外,估计就只有这宝莲灯能让他每天擦拭了。
“店主,这可是我家主人最心爱之物,你别告诉我这不算是宝物。”
“算,这当然是宝物,而且是极好的宝物,好了宝物我收下了,你可以进店看书,就让你先看十日,不过你要小心二郎神。”
哮天犬一听说这话,伸出舌头想要来舔林凡,这是狗的习性,即便变成人了,他也想讨好对他好的人。
“好了好了,没有这么多繁文缛节,快去吧,希望你在书中能够获得强大的机缘。”
进入书店只看到书店中端坐两位美女,一个就是西海龙王二公主敖雪,而另外一个就是妖族白晶晶。
因为太过好看哮天犬还多看了两眼,然后才走到之前敖润给他指的位置,找到了那本《我当摸金校尉那几年》。
打开书卷,哮天犬就如同一开始的敖顺一般无法自拔,表情极为丰富。
一边看那舌头还伸得很长,就好像是看到什么好吃的东西一样,其实这只是狗的习性,表示开心罢了。
书中确实有万兽之王,也是一黑狗。主角走南闯北无往不利而且这黑狗能力极强。书中再强大的反派遇到黑狗也只能望风逃窜。
相传这万兽之王是从异界带到主角身边,其能力不凡,口吐人言。
不仅如此,可以随意变换气吞山河鬼怪之物,看到之后更是避而不及,即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