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毒门余孽死伤惨重,小田调查灭心门的踪迹也迟迟没有消息,秦峦也被丁牧收服,石城这里更不会有人来找丁牧的麻烦,一时之间丁牧似乎又回到了混日子的状态,上学、睡觉、玩手机、放学、修炼,偶尔和林诗慧做一些情侣日常,小日子倒也挺滋润,直到半个月后,一对年轻的情侣住到了丁牧的对门。
这两人看起来非常亲昵,但看向对方的眼神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以丁牧这么多年的识人经验,一眼就判断出了对方在演戏。
至于为什么演戏,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丁牧都懒得吐槽了,这么多年过去了,官方那些人的盯梢,还是这么的漏洞百出。
不过丁牧懒得揭穿他们,让他们自以为得计,隔三差五故意泄露一些消息给他们,混淆视听,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不刚赶上周末,丁牧还没起床的时候,对面的人就来敲门了。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们昨天刚搬过来,什么都没来及置办,能不能先借我们两个凳子?今天我们买了新的就还你。”二十多岁,头发蓬乱,上身是一件宽松t恤,下面是大裤衩,脚上蹬了一双人字拖的男人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
“好吧,你等一下。”
丁牧也不关门,回身去拿凳子,林诗慧的高跟鞋暴露在青年的视野中,青年扫了一眼,面色不变,接过凳子,连连道谢。
林诗慧穿着清凉的睡衣从房间走出来,“刚才那谁啊?”
“新搬来的邻居。”
“哦。”林诗慧也没有多问。
下午的四点多,对方又来敲门了,这一次打扮得挺利索。
“凳子还你,谢谢啦。”
丁牧点头,接过凳子,还没关门对方又说话了,“我姓梁,栋梁的梁,梁霄,云霄的霄,你叫什么名字?”
“丁牧。”
“哦,丁牧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有多高兴?”
“额,高兴到想请你吃顿饭。”青年反应还挺快,“从今天开始,咱们就是邻居了,互相认识一下,以后有什么事,都帮衬一下。马上就到饭点了,我请你。”
“好,我们收拾一下。”丁牧没有拒绝,和官方的人打交道,得学会拐弯。
林诗慧今天也没事,一直和丁牧在一起来着,刚好赶上这顿饭局,趁着还有时间,赶紧从包里拿出各种化妆品给自己打扮。
这可是丁牧第一次带着她出去吃饭,虽然是和两个刚认识的人一起吃,但也不能大意,总要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才对。
半个多小时后,林诗慧打扮完毕,特意穿上了丁牧给她买的那件长裙,配合她的魔鬼身材,走在路上绝对能吸引无数男人的目光。
梁霄他们似乎是在掐着时间,林诗慧刚打扮好就来敲门了,在旁边挽着他胳膊的女人略显年轻,大概是二十岁的样子,只是稍稍打扮了一下,有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
“准备好了?那就走吧?”
“好。”
一行四人也没有开车,走路来到天华小区附近的烧烤摊,点过菜之后开始互相介绍。
和梁霄一起的女人名叫邓若云,白领,在一家it公司上班,梁霄却是一名刑警,今天是好不容易才请假休息的。
因为两人都是带着任务来的,自然要刻意交好丁牧两人,就算丁牧不怎么说话,饭桌上的气氛依旧很热闹,尤其是林诗慧和邓若云,都有了发展成闺蜜的架势。
当着梁霄的面,丁牧懒得隐藏什么,连续吃了两只烤羊腿,看得梁霄和邓若云一阵无语,他们光知道要来这里盯梢并试图接近丁牧,却从来没有听领导说过丁牧这么能吃。
这一顿下来,怕是要一千块钱了,也不知道领导给不给报销。
一顿饭宾主尽欢,梁霄两人自以为完成了任务,若是他们知道丁牧早就识破了他们的身份,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深夜十二点,经过一番剧烈运动的林诗慧已经熟睡,丁牧却接到了小田发来的消息:津城港口发现了灭心门余孽的踪迹,预计天亮之前会离开。
丁牧一下来了兴趣,穿上衣服,打开窗户一跃而下,几个起落就不见了身影。
另一边,梁霄赶紧把熟睡的邓若云叫醒:“别睡了,丁牧有动静了!”
邓若云一下就清醒过来,“什么动静?”
“他出去了,我看看……诶?怎么看不到人了?”
“那还等什么?快追啊!”
梁霄和邓若云慌乱地追出去,可等他们冲出天华小区的时候就懵了,一点踪迹都没有,去哪找?
他们的任务是潜伏在丁牧的身边,对任何人都不得泄露身份,自然不能调动官方的资源来寻找丁牧,无奈叹气,把丁牧离开的消息传给上级,回去睡觉。
盯梢的人都走了,他们还能做什么?
再说丁牧,在网上看了一下,没找到合适飞机航班或者高铁前往津城,就来到他的别墅里,打开车库,里面是一辆柯尼塞格跑车。
丁牧一般不会开这辆车,因为太显眼了,一旦上路,不知道会引起多少人的注意,自从买来之后都是放在车库里,只有保养的时候才会开出来,如果不是为了抓紧时间把灭心门的余孽铲除,丁牧也不会开它。
此时正是深夜,路上的车很少,丁牧直接把速度轰到200,带着发动机的轰鸣羊场而去!
深夜机车党听到柯尼塞格发动机的轰鸣,如同发现猎物一般,发出阵阵嚎叫,把油门拧到底,看这架势要跟丁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