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军事历史>大明王朝1587>第3章我大明自有国情在此

朱翊钧在当了近半年的皇帝后总结出了一条经验。

皇帝是不能把自己面前每一个人的情感表达当真的。

皇帝虽然喜怒不形于色,但皇帝面前的每个人都习惯于站在皇帝的立场上揣测皇帝的心意,乐于抢在皇帝前头替皇帝表达情绪。

所以每当朱翊钧出现的时候,在场每一个人的情感表达都格外丰沛。

这一现象在皇帝生气或应该生气的时候最为明显。

朱翊钧发现,每当自己一不高兴,甚至都不用不高兴,即便只是有一点不自在的时候,周围的人都能立刻心领神会,然后迅速调整情绪,力图表现得比自己还要生气。

抢在皇上前头替皇上生气,把皇上不方便出口的话抢着说出来,这是做臣子和奴婢的本分。

朱翊钧既然是皇帝,当然没办法去让臣子和奴婢不要践行自己的本分。

但朱翊钧在总结出这条经验后,却也再不把臣子和奴婢的本分当真。

他知道臣子和奴婢虽然是真心实意地替他生气,但他们在生气的时候并不投入,是一种十分有分寸感的生气。

就像朱翊镠此刻又瞪眼睛又抖喉结,但朱翊钧知道他不是真为了“洋人的选举”而生气。

他只是单纯觉得“皇上一定会为了洋人的选举而生气”,为了践行自己的臣子本分,他才表现得如此义愤填膺。

其实若是就事论事,晚明的葡萄牙人在澳门自治中采用选举制度并没有甚么可令朱翊钧生气的。

实际上万历十六年的葡萄牙仍然是一个君主制国家,且在万历九年的时候,葡萄牙由于失去了它的合法王位继承人而被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侵占。

来自西班牙的腓力二世以继承战争战胜者的身份被拥立为葡萄牙国王。

葡萄牙和西班牙之间就此达成了一个“伊比利亚联盟”。

同后世两国之间占领与被占领的关系不同,万历时期的“葡萄牙——西班牙”应该被归类为一个共主联邦政体。

这也就是为甚么晚明的史料中把来自这两个国家的夷人统称为“佛郎机人”。

根据西班牙与葡萄牙两国之间的联盟协定,腓力二世成为葡萄牙国王之后,葡萄牙人仍保持了与印度及其他所有合并了的葡萄牙领地的独占贸易,并得以与西班牙、秘鲁和吕宋马尼拉自由往来。

这其中也包括了澳门葡萄牙海商在广州的贸易垄断权。

可以推测,在澳门的葡萄牙人肯定是非常反感葡萄牙与西班牙合并的。

因为如果在澳门的葡萄牙人被降到一般西班牙臣民的地位,澳门港就一定会向西班牙人开放,那么葡萄牙人对华贸易的垄断势必将立即告终,其损失将无法弥补。

所以当时在澳门的葡萄牙人尽管在名义上承认腓力二世是他们的国王,但实际上澳门的葡萄牙社区是竭力想摆脱腓力二世的行政控制的。

因此在万历时期的澳门葡萄牙社区,就产生了一个“一人一票”的伪民主自治制度。

当时澳门的自治组织是以公选为基础的。

每一个在澳门出生且具有法律资格的自由市民都有选举权,来自其他葡属领地的自由民,只要在澳门结婚或者定居,也将获得选举权。

自嘉靖四十一年选出澳门行政首领之后,万历年又增设了一名葡人**官来执掌治安。

到了万历九年,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式合并之后,澳门的葡萄牙人选举出了由行政长官、判事官、日本贸易舰队司令和市民代表组成的行政议会。

万历十一年又选举产生了两名法官、三名高级市政官、一名检察官和一名财政官,这些选举产生的官员组成了澳门的市政委员会。

尔后,明廷为了‘以夷制夷’,在澳门也委任“夷目”对广东地方政府负责,这一职务一般由澳门葡萄牙市政议会民政官担任,同样也是由澳门市民选举产生。

对明廷本身而言,葡萄牙人在澳门的选举自治制度无疑是利大于弊的。

因为在澳门的葡萄牙社区产生公选自治组织之前,在澳门的葡萄牙人是受驻印度果阿的葡印总督和负责中国、日本贸易的葡萄牙贸易船队司令官管辖的。

虽然这种管辖的实际执行情况不大理想,但从法理上来说,葡印总督是葡萄牙国王亲自授权的海外代理人,除了司法权以外,和葡萄牙国王具有同等行政资格。

而在澳门建立起自治组织之后,澳门葡萄牙人脱离腓力二世管制的愿望变得越发强烈。

历史上也的确如此,在万历二十三年时,基于澳门市政委员会的请愿,腓力二世正式批准澳门葡萄牙人享有全部自治权,使澳门在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联邦之外,另外取得了自治城市的地位。

所以从利益角度来说,朱翊钧虽然皇帝,但也并不十分反对澳门葡萄牙人实行选举自治。

明廷在万历时期对澳门的控制还是相当强有力的,无论是司法还是税收,都没有因为葡萄牙人的自治而吃亏。

相反,就是因为明廷和广东当地政府允许了葡萄牙人在澳门的自治,使得澳门葡萄牙人在利益上和明朝政府达成了一致,甚至因此成为了明亡前除了朝鲜以外的最忠实的拥护者。

所以朱翊钧并不生气,只是轻描淡写地道,

“要不让洋人选举,他们就不交税金和地租,那样更划不来。”

李太后放下手中的零食,拿过侧旁的一方湖色熟罗手帕,轻轻地擦着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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