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敏又开始组织人灭火。王堇英说:“刘兄,我知道闯军不杀妇孺,我们这么做,你未必看得惯。只是我们周围各村被杨家欺压了几十年,若是不许他们杀人放火,我这个寨主也没法做了。我父是个秀才,我小时候也读过几年书,杨夏水因我父去县衙告他霸占本村田产,指使手下恶奴半夜纵火,烧死了我父母。当时我在外婆家中,得免一死,外婆无人赡养,很快病故,我成了乞儿,吃了四年百家饭,十二岁时上山落草。杨家欠下的血债,我说得出来的就有十几条。我个人可以只诛元凶与走狗,不报复杨家的眷属,但这些兄弟个个愤怒,我不能为了救仇人去砍他们的脑袋,还请刘兄见谅。”
其实李自成、刘宗敏等人原本也不以杀戮敌人家属为非,这世上的规矩向来如此,无论官府问罪还是民间寻仇都没有豁免家属一说。皇帝动辄诛人三族,百姓有样学样又有何奇怪。只是由于王瑾成天叨叨叨叨叨叨,而且把“无罪不杀”一条写进了闯军的军纪,他们觉得这不是什么值得争论的问题,也就照此执行了。
而且这么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闯军士兵在种种纪律的限制之下,不会像交山军这样满庄抢劫纵火。如果在这个时候双方突然反目火并,严阵以待的闯军可以打垮数量是自己十倍的,忙着复仇杀人的交山军。
所以刘宗敏也只是叹了口气:“收殓尸体吧,找几个和尚来,给两边的死者都超度超度,人死业消,此事也不必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