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就让小三子将鹿一分为二,想要赶快离开这里。
萧羽煊看着叶翊比来时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速度,嘴角不由得扬起几度:“这样都肯收下,这小子是个人才。”
话说夜痕从殿中退出,进了猎场寻找叶翊,四处寻不到踪迹,却有闲情逸致,顺便打了两只野兔子,回到了行宫。
叶翊回到行宫的时候,已是夕阳日暮,漫天霞光了。只见夜统领饶有兴致地在烤兔子,衬着夏日的余晖,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夜痕看着叶翊扛着装在兽皮袋里的猎物,笑骂道:“你小子真会赶时候,这兔腿熟得正好。”他一边拾掇着兔肉,一边又问道:“猎到什么好东西了?”
叶翊将兽皮袋解开,露出了半个鹿身。
夜痕一愣:“怎么是半只?莫非是虎口夺食来的?”叶翊细细将遇上萧羽煊的事情讲了,然后割了一只兔腿大快朵颐起来。夜痕听毕,哈哈大笑起来。
叶翊含着半只兔腿,满嘴油光,全然没有狩猎时的风采。他看夜痕笑了起来,不满地抱怨道:“哪有你这样的师父?徒弟受了欺负,你倒是乐不可支。这事可丢的不光是我的脸,学艺不精,你当师父的也有责任。”
“翊儿啊,你输给他倒是绝对不丢人啊!”
“嗯?”叶翊扔掉了骨头,一脸的不解。
“大哥镇守的是南穹关,那你可知道镇守南穹关以北三州的大都督司马将军吧?”夜痕口中的大哥,指的是叶翊的父亲叶鼎。
“知道啊,镇守甘南三州的“铁老虎”谁不知道?可是和萧羽煊有什么关系?”叶翊依然不服气,尤其是夜痕的那句“输得不丢人”。
“萧羽煊是司马苍风的独子。”
“哦。”只是刚一出口,叶翊就意识到了问题。
“父子?一个姓司马,一个姓萧,看起来八竿子打不着嘛。”
夜痕的目光变得渺远,眼中满是黄昏中灿烂的火光。
“虽是父子,却形同路人。司马苍风本就为人严苛,对待独子更是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以至于羽煊一气之下在十六岁的时候改成了母亲的姓氏,又参军远调他方,已经很多年没有回来过了。”
“十六岁?乖乖。”叶翊吐了吐舌头。
“司马苍风人虽然古板,却是个情痴。司马苍风的夫人为了生下羽煊,难产逝世,此后司马苍风再未续弦,这恐怕也是他一生的痛处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