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吃过早饭,中午吃过午饭,城外敌人的大炮阵地,准时会打两轮炮。
有时候是朝着城墙打,有时候是朝着城门打,更多的时候,是朝着城里打,炮弹的种类也是有了变化,实心弹,空心弹,子母弹,甚至链弹这种在海上用于主要杀伤敌船的战斗人员的炮弹也出现了。
城门早就为了防止被炮弹击破,用砖石堵死了,城头上的守军,在第一次猝不及防的炮击之后有了伤亡后,也减少了守军的人数,而一旦敌人炮击响起,他们立刻就躲在厚厚的工事后面,倚靠城墙抵挡炮击,除了躲藏频繁一点,倒是再也没多大的损失了。
虽然有点憋气,但是,荷兰人也没办法啊,敌人的炮弹射程比自己城头上的大炮的射程远,而上面的命令又非常的明确,绝对不许私自出城作战,那么,除了这种憋气的受着,他们也没别的办法了。
城头上的守军相对来还是好一点,但是,城里的人,对这城外的炮击,就有些深恶痛绝了,即便是每日例行的两次炮击,他们做了准备规避躲藏,但是,那些在城里的房子可躲藏不起来,炮弹砸下来,该破的还是要破,该垮的还是要垮,一不注意,没准还捎带走几条人命。
这还不算,最令他们烦恼的,还是第三轮不定时的炮击,这第三轮炮击,也许是在早上,也许是在两轮炮击的中间,更也许是在深夜。
反正城外的敌人,仿佛是抽风一样,想起来就来一轮炮击,每次都惊天动地的,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那么多火药和炮弹。
差不多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成为的敌人依然没有发动攻击的迹象,依然是每天定时两轮加上不定时一轮的炮击,而城里士兵的损失虽然不多,但是,那士兵的士气,却是一天一天被这日复一日的炮击打了下去。
布莱姆觉得,如果再任由城外的敌人这么下去,只怕敌人还没开始进攻,他的士兵们就已经崩溃了,而城外的那些敌人,只就是就打着这个的算盘。
“我需要一支志愿者组织的敢死队!”
他对着自己手下的军官说道:“只要是能够带着这支敢死队出城去,摧毁了敌人的炮兵阵地,凡是活着回来的,士兵立刻晋升为军官,而军官,就地晋升一级!”
他军官们面面相觑,升官固然是好事,但是,去城外重重敌军之后摧毁他们重兵保护的大炮阵地,这任务和送死也没多大区别吧!
“我不是要求我的军官和士兵们去送死,我知道,如果我下令你们去执行,你们也会执行的,但是我是带着你们来夺取一个又一个胜利的,而不是将死亡带给我勇敢的军官和士兵!”布莱姆强调道:“所以,我需要的是志愿者,志愿者军官,还有志愿者士兵!”
“阁下,这种战斗,恐怕没有多少人志愿参加!”有军官稍稍提醒了一下:“或者,我们应该用财富激励一下他们?”
“一年的军饷,告诉所有的人,凡是志愿参加战斗的,出战之前,先发一年的军饷!”布莱姆点点头:“去询问一下你们属下的士兵,天黑之前,将志愿者的队伍组织好!”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何况还是这种升官发财的重赏,布莱姆的条件开出去之后,居然还真有人愿意志愿出战,虽然人数不多,他属下各部统计了一下,倒是有百来人左右。
布兰姆在晚饭的时候,狠狠的犒赏了一下他们,若是出战,自然是晚上出战最好,现在他就缺一个军官带领这些亡命之徒去战斗了。
森姆这一次却是没有主动请缨,即使他主动请缨,布莱姆也不会答应,倒是有个三十多岁的少尉格兰特,主动跳了出来,得到了这个敢死队队长的差事,三十多岁的少尉,布莱姆手下也没几个了,这种人要么就是从士兵中升起来的,不可能再有前途了,这个少尉大概是想博一把,否则,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天黑之后,在喝过布莱姆给他们送行的壮行酒,这一百多号人,从大员城一侧的城墙上,悄悄的被吊了下去,这些人基本都是配备两只火枪加上近战的匕首或者短刀,有人是一长一短两只火枪,有人是两只短火枪,为了这次战斗,布莱姆也算是下了本钱了。
城外的明军大营里,黑黝黝的一片,格兰特少尉带着他们的队员,小心的潜行到战场的侧面,然后安静的蛰伏在战场中间的一片洼地里。在他们前面不到五百米的地方,就是明军的一个炮兵阵地,而格兰特也清楚到,这个阵地的四周,至少有数倍于自己的明军把守着。
很是幸运的是,今晚的月色,不是特别的皎洁明亮,浓厚的乌云遮挡住了绝大部分的月光,这是快要下雨的前奏,也是布兰姆那么急着派敢死队出城的原因,下雨的话,对火枪的射击会有一定影响,但是对于他的士兵来说,这影响绝对没有对大明人的大。
他们有过雨中作战的经历,知道如何将自己的火药和弹丸干燥的藏在身上,如果事先有准备的话,他们甚至会做到更好。
雨中突袭,强行摧毁对方的大炮,如果这第一目标不能达成的话,大量的杀伤对方的炮兵,就是他们的第二目标,格莱特的敢死队,只要静静的潜伏在那里,等到夜深人静雨下来的时候,那就是他们突袭的时刻。
“若是今晚上不下雨怎么办?”格兰特身边的一个士兵,轻声的问着自己的队长,“那咱们还动手么?”。
“你想死我不陪着!”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