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都市现代>青梅煮酒为谁斟>第171章一个小贼

这家店生意果然很好,大部分桌子上都坐满了人,见有新客人上门,服务员急忙走过来把两人往里面引,“同志,几个人?”。

“就我们俩。”张强转着脑袋里里外外打量一翻,目光定在一张空桌子上面。

这是一张长四方桌,桌子一面靠墙,两人面对面坐下后,靠外的椅子上正好放东西。

两人落座,张强先歪头去打量邻桌上的饭菜,然后豪迈的说道:“老板,把你们家的招牌菜上几个,尤其你们这的小鸡炖蛾子给来一份。”

“好嘞!”服务员掏出随身的小本本,熟练的记下了几个菜,末了问道:“来瓶酒不?”

张强问石大勇,“整点不?”

“整,有好菜不喝酒哪行?上个半斤的吧,我开车,不能喝多了。”石大勇将手里的提包顺手放到了旁边的座椅上。

机筑处里都是天南海北的人聚集在一起,国家提倡普通话,大家在工作岗位上尽量不说家乡话,张强和石大勇两人参加工作十多年,口音也早就变了。

明显的外地口音吸引了不远处一个人的目光,孙三上下打量两人一番,两人身着灰色帆布工作服的,衣服上满是油污,他抬眼看看门外停的军绿色大卡车,应该是两人刚刚停下的。

看两人点菜都不带问价的慷慨模样,孙三确定两人不差钱,他把目光着重放到石大勇身上,这个男人随身带着一个大提包,提包鼓鼓囊囊的,一个开着大卡车的人,带着那么大一个包,里面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呀。

张强之前没注意石大勇手里拎着东西,待坐好一看,石大勇的大提包就放在旁边,他笑着问了句,“诶,大勇,吃饭咋还拎着包了,不嫌碍事呀?”

石大勇抿了一下嘴,“吃完饭我想再贴几张,懒得再跳上车去拿,随手就拎下来了。”

本来快吃饱的孙三放慢速度,他有一下没一下的叨着盘里的菜,目光不停的在两人一包上来回转动。

要说孙三这个人,他爹死的早,爹死没多久,娘改嫁他人,把他撇给了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也管不了他,一直到二十多岁还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后来也不知道他怎么就养成了小偷小摸的坏毛病,或许是为了追求东西偷到手的快感。

孙三有个远大的理想,那就是要吃遍l城,平时跟狐朋狗友在一起注意听着哪里的饭店味道好,等手里一有两个钱,抓紧时间去尝鲜。

服务员端上来一碟花生米,礼貌着笑道:“两个大哥先吃着,菜马上就好。”

石大勇打开酒瓶盖子,先张强将面前的酒盅斟满,“张大哥,尝尝他们本地酒。”

酒要满,茶要浅,石大勇是个老酒猫了,倒酒向来水平高,酒浆平至杯沿,多一点会撒,少一点不满。

“滋溜。”张强也不端起杯子,直接低头在酒杯上了一口,他咂咂嘴细细一品,“还不错,你尝尝。”

菜陆陆续续上桌,盆装的小鸡炖蛾子一端上来倒把二人吓一跳,“我的乖来,咋弄大一盆!”石大勇赞叹一声,与张强对视一瞬,“老区人民真实在,别的地方都是用盘子装,这里是满满的一大盆,怪不得这家店的生意那么好。”

几个菜把桌子摆的满满的,可把两人愁毁了,香那是真香,俩人吃不了啊,“这些菜足够一家人吃一顿的。”石大勇点点桌子上的几个菜,想着这要是离家近多好,吃不了带回家,这离家那么远,吃不了可惜了。

“还看什么?造吧!”张强伸出筷子对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夹去,小鸡炖蛾子,鸡肉他认识,这个黑乎乎的东西那肯定是蛾子了。

张强先端详片刻,越看越熟悉,这怎么跟东北的松蘑长的一样,他放到嘴里一嚼,果真是松蘑,原来这个地方的人管松蘑叫蛾子呀。

“真香!大勇,快吃。”这个饭店的手艺真是好,鸡肉的香味与松蘑鲜味完美结合,香得人恨不得吞掉舌头,两人埋在盆里一顿猛吃,吃到七分饱,才又小酌浅饮起来。

大部分食客都已经结账走人,店里越来越空,石大勇和张强吃的专注,聊的畅快,两人不时哈哈笑着,根本没有察觉有人不怀好意。

孙三试探着一点点的像两人靠近,他的目光直盯在提包把手上,余光偷瞄着两人的表情,就在即将越过两人的时候,突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提包直接冲出门外。

初时两人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两人都惊呆了,就那样木愣愣对视着,怎么回事?怎么感觉不对劲呢?

“我草!”石大勇如梦初醒,拔腿就追了出去,“站住,来人啊,抓小偷!”

“我草!我草!”张强反应慢了一步,他把筷子一扔,跟在石大勇的后面就往外冲。

可把服务员吓坏了,两人都跑了,这一桌子菜他找谁要钱去?钱要不回来,他就得赔,“站住!饭钱还没给!”

石大勇脑子里全是那个贼和他的提包,发的工资他都放在提包里,要是让贼偷了去,他这俩月可就白干了。

孙三跑的贼快,石大勇紧追不放,张强跑了一会儿就有点气喘嘘嘘,跟在后面喊,“抓小偷啊,快拦住他!”

服务员一直在后面追,“你站住,站住!”

张强终于跑不动了,他手拄在膝盖上,老牛似的喘着粗气。

服务员追上来,一把抓住张强的胳膊,跑这么远的路,他也累得呼吸急促,忿忿的说:“你,你们还没结账呢,跑什么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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