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汝南了,很久没有单独在一起的周天行和杜若此番同行同宿,原本就炽热的感情更是升温,如胶似漆,好得蜜里调油。
这一晚,他们借住在了苦杏村。
苦杏村刚刚获得了丰收,正在举行盛大的丰收祭。
这个村庄有些夷人血统,所以保留了不少东夷人的习俗,篝火旁,一个个健美热情的女孩子手挽着手,跳着踏足舞,火光映着她们健康而光滑的肌肤,小麦一般的肤色,却有一种特别的诱惑。
杜若坐在周天行身边,一双眼睛瞪得圆圆的,就像一只护犊的母豹,一有热情的女孩想邀请周天行下场跳舞,她就狠狠地瞪着人家。
苦杏村的老村长已经有了六七分酒意,提着一只古旧的陶壶走过来,热情地道:“小兄弟!你尝尝,这是我们村子里的姑娘,自己酿的果子酒,甜的很咧。”
“谢谢大叔!”
周天行笑着接过陶壶,先帮杜若斟了一碗,又给自己满上一碗,端起来与老村长一碰,一大碗鲜醇的果酒饮下,一股红晕已经涌上脸膛。
“怎么样,不错吧?”老村长哈哈笑着,从烤好的山猪身上切下一条肥嫩的后腿递给他:“小兄弟,你们赶上好时候了。”
老村长的声音极其洪亮,哈哈笑道:“今年雨水足,收成好。今晚的庆丰会才这般的热闹,尝尝。”
周天行道了谢,把肉接过放在盘中,杜若乖巧地抽出小刀,细细地切起片来。
周天行道:“大叔,你们这苦杏树,往年收成如何啊?”
老村长道:“嗨,靠天吃饭吧,咱们庄稼人,就指着风调雨顺,只要不是碰上大旱大涝,收成就还行。哎,自咱们大汉立国,这些年来,日子是越来越好了,没有那么多的苛捐杂税,只要老天爷抬抬手,咱们呐,日子就能过得不错。”
这时还是大汉初年,一个大帝国正蒸蒸日上的时期,政治相对清明,官僚集团也还没有那么腐败,老百姓的日子,的确是在一步步向好。
周天行默默地点点头,若是正逢乱世,有邹师等人登高一呼,再展示一下他们的异能,想必可以一呼万应。可如今这个世道,只要老百姓日子还能过,又有几人会跟你走呢?
对大部分老百姓来说,有饭吃,有衣穿,有平静日子过,就是最好的生活了。就算邹师的理想真的实现了,人人得有公平的机会往上走,那又如何?大部分人,还是只能过现在这样的生活吧。”
“天行哥哥……”
杜若把切好的一盘炙猪肉端到周天行面前,甜甜地道:“大叔,你也吃。”
老村长笑道:“好好好,天行兄弟,你这个小媳妇儿,对你是真好,一看就是个乖巧贤惠的孩子。我们村儿啊,是东夷一族,今儿晚上,要跟不远处的黑云村共同举办桑濮之会呢。你要是单身小伙子啊,嘿嘿,我们苦杏村的漂亮姑娘,一定会邀请你的。”
“大叔说笑了,天行这辈子,有若儿一人,足矣……”
周天行轻轻握住了杜若柔软的小手,微微一笑。
杜若看出了周天行眸中笑意所蕴的含意,不由羞红了脸庞。
她现在已经知道所谓“桑间濮上”是什么意思,自然受不了周天行调侃的眼神儿,想起自己以前懵懵懂懂,逮着谁跟谁嚷嚷以后要跟天行哥哥桑间濮上时别人忍俊不禁的眼神儿,不禁羞答答地打了周天行一下。
一想到如今终于过上了安稳日子,以后要跟天行哥哥在天机城拜堂成亲,结婚生子,她的心里就像灌了蜜一样甜。
……
汝南,王家庄院。
一队队的少年正在对着木质人偶不停地练习剑术。
王翼没有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墨天机身上,就连袁采昊都不知道,他正在秘密训练一些少年剑士。
自从他拥有了异能,心中朦胧地生起一份野心,他的志向就不再只是做天下第一世家了。
不过,他很稳重,他只是在默默地积蓄力量,将来如何行止,他还要看天下大势如何发展,看他最终能拥有多大力量,他是不会轻率地把王家这个传承了几百年的大家族,拖入泥沼中去的。
剧太恒负着双手,缓缓地行走在这些少年旁边,不时停下指点一二。
这些人,就是由他负责训练的。
剧太恒虽然是个伪善的假大侠,但他一身武功却不是假的,由他训练出来的少年剑手,很快就能入门,并形成一支不容忽视的战力。
当然,王翼并非只让剧太恒一人教授他们,骑术和射术等,也有专门的老师教授,王翼可不想把他们训练成一群杀手或游侠儿,而是当成一支军队来培养。
远处一阵马蹄响,王翼带着几个人赶到了庄院。
王翼翻身下马,快步向剧太恒走来:“究竟什么事,着急想见我?”
剧太恒急忙迎上去,小声道:“公子,我得到消息,墨门钜子杜若和周天行往汝南来了,目的不明。”
王翼疑惑地道:“你怎么知道,从哪儿得来的消息?”
剧太恒道:“我之前说过,在洛阳还有几个心腹,如今我既投效了公子,就写信给他们,叫他们来投奔。他们来时路上遇到的。”
“哦?”
王翼狐疑地道:“周天行和杜若,已经与邹阳那批人分道扬镳了。那他不在天机城好好过他的日子,又来汝南做甚么?”
剧太恒沉吟道:“公子,你说他们会不会是为了墨天机而来?”
王翼眼睛一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