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我提叶家你这么激动干嘛?”陶欣伸手在叶凌天眼前晃了两下,把叶凌天的思绪从回忆中拉了回来。
叶凌天回神,他忙开口道:“没什么,就是回想起来一些事情,你继续说,后来叶家怎么了?”
“说啥说啊,你咋这么八卦,具体我也不了解,有机会你问三爷去,听说他以前在叶家工作,行了,赶紧跟我一起找东西吧。”陶欣一把推走叶凌天。
“找什么东西啊?”叶凌天一脸懵。
“当然是古玩玉器之类的,三爷最喜欢摆弄些古玩,咱们是去求人办事,总不能空手去吧?”陶欣想了想,又叹了口气,说道:
“算了,你还是跟着我凑热闹吧,这里的物件一百件里能有一件是真品就不错了,我自己都常年打眼,更别说你这个啥都不懂的小萌新。”
“啊?真不用为了我搞得这么麻烦,再再说一遍,我是真的能打,远了不敢说,至少在蓝星地表我说自己还是第二,绝对没有人敢称第一!”
这是叶凌天第三遍重复自己的实力,但换来的只有陶欣的白眼。
“行行行,我愿称你为地表最强,不过你也别自恋,你的事情我只是顺带提一下,送礼主要我有别的事情要麻烦三爷。”
陶欣敷衍了一句,她走到一个古玩摊前,拿起了摆在摊位最中间的一个玉扳指。
老板立刻热情的解释道:“哟,小姑娘真是好眼光啊,一来就看上了我的镇摊之宝,这可是大明朝的巨商沈万三留下来的宝贝!
他生前最钟爱的有两样东西,其中一样就是这个玉扳指,这可是他无尽财富的象征,非常具有历史意义,拿来送人再好不过了。”
陶欣端详了一会儿,这玉扳指光泽细腻,手感温润,确实是上等的玉料。
“这个价格是多少?”她问道。
摊位老板伸出了三根手指。
“三千?价格还行,给我包起来吧。”
陶欣正要从包里掏钱,就听见老板道:“三千?小姑娘,你说笑呢吧,这可是我的镇摊之宝,价格是三万!不还价!少一分都不行。”
“这么贵啊。”陶欣犹豫起来,掏出三万对她来说虽然不是什么难事,但买一件礼物去送人还是有些肉痛。
就在她犹豫的时候,一旁的老板又在一旁口若悬河地说道:
“好东西,贵自然有它贵的道理,你从我这买三万,遇到识货的,说不定转手能卖三十万!老东西,贵的不是物件本身,而是它从时光长河里积蓄来的历史文化的积淀,你看这上面的血斑,这叫时光留下的痕迹!”
陶欣咬了咬牙,就在他准备掏出三万块钱的时候,却被一旁当了半天小透明的叶凌天拦住。
“慢着!三万?你抢钱呢?三百块买了我都觉得亏!”
老板没好气的说道:“你这小子怎么说话呢?你的意思是我在忽悠她不成?我这可是货真价实的文物!行了,赶紧给我放回来,不买就滚蛋,别耽误我做生意。”
“一上来又是镇摊之宝,又是大明朝巨商沈万三的珍爱之物,你这不是忽悠是啥?欺负谁没文化呢?连大明朝没有沈万三这个史实,都不清楚还敢胡说八道。”
“我看你小子才是才是胡说八道,沈万三可是在《明史》有过确凿记载的人物,《明史》乃是明朝正史,你那小道消息难道比正史还靠谱?”老板撸起了袖子,看架势是想和叶凌天好好盘道盘道。
“哟,没想到你还懂这个!继续说,继续说!”陶欣眼睛一亮,她连声鼓励让叶凌天继续说下去。
叶凌天神情自若:“《明史》乃清人编纂,清统治顾忌自己满人身份,担心汉民质疑其正统,便用了不耻的手段,胡编乱造了一本《明史》,其中充满了对明皇室不实的抹黑与攻击,正应了那句‘清修明史,雕琢太深,实在是对不起正史这两个字。”
他又道:“根据《吴江县志》记载,张士诚据吴时,沈万三已经死了,那时洪武爷还没定国,又何来沈万三是明朝人之说?而且,根据沈家家谱记载,洪武元年,沈万三的二儿子都已经62岁,沈万三就算在世,也已经是八旬老人,又何来《明史》里的那些故事传闻?”
老板听完叶凌天的话,顿时傻了眼,他就随便忽悠两句,想要多卖点钱,咋还引来了一个考据党,他眼珠子乱撞,狡辩道:
“就算沈万三不明朝人,又能说明什么?我说它是沈万三的宝贝,你还能让它开口说自己不是不成?”
“我能!”叶凌天目光凌然,他端起玉扳指,打眼扫了两圈,随口放回盒中,开始侃侃而谈。
“玉扳指只是我们的俗称,它有个文雅的名字,叫玉碟,不过它可不是什么财富的象征,而是用来练习射箭的护手,这玩意主要流行于大清朝,八旗子弟需要学习骑射,几乎人手一个。
至于为啥成了地位和财富的象征,我猜应该跟以前拍的那些大清朝的电视剧有关,很多人看到了电视剧里那些朝廷大员人手一个玉扳指,却不加以考证,就想当然的以为它是所谓地位和财富的象征。”
老板已经被叶凌天展现的学识给震住,他结结巴巴地说道:“那,就算是大清朝的物件,也算是文物,怎么着不得卖个三五千?”
“呵呵,关键就在这里,它真的是大清朝的东西吗?上面一点弓弦的划痕都没有,血斑又是如此的清晰明亮,老板,这玩意的来历你还要我细说吗?”叶凌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