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彩缤纷的绚丽灯光下,是一片乱花迷眼的风景美好。

跟着舞池里跳动着的旋律,打着动感的节拍,和小姐姐们一起在涌动的人潮中,热情澎湃...

这个月,王月半已经是第六天在这个名叫醉生梦死的酒吧里,醉生梦死了!

哦,顺便补充一句,今天是7月6号。

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俊美大叔,王月半在自己十八岁的时候,就以一首《去尼玛的爱情》,一举夺得全国流行乐最佳新人奖的奖杯(一个叫全的国家)。

那时的他,意气风发,年少轻狂。再加上外形非常的帅气,短短数天就吸粉百万,引得全国无数唱片公司争先恐后地来找他签约。

可谓是,一出道便要达到巅峰的节奏呀。

然而,十八岁的王月半入世未深,在一顿酒局中,被人灌醉并拍下了不雅视频。而后,该公司老板以视频为由,要逼迫慕秋寒签下各种不平等条约。

但王月半却不愿就此屈服,于是在双方争执之下,气愤的慕秋寒对该公司老板大打出手,差点红白相溅。

最后的结果...大家可想而知。

十年如一日的落魄,在无数嘲笑和冷眼之下,少年饱经沧桑,终是磨去了曾经的棱角。

十年的时光,他写了无数的歌,甚至为此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可却始终是没有一家公司敢要自己。就连去参加一些选秀比赛,也从没有能出现在观众的视线当中,哪怕是一秒。

也试过直接传歌到各大音乐网站,可是每每传上去不用半天的功夫,他的歌曲就会被强制给下架掉。

至于酒吧卖唱,也同样维持不了几天就会被人家扫地出门。

“为什么?为什么!!!”

王月半不止一次地站在天台上面咆哮,他不甘心,他不想向现实低头。

或许,努力总是会有所回报的吧!在苦苦坚持到即将要放弃的某一天,终于,有一家唱片公司来找自己签约了。

公司打算让王月半和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小鲜肉,组成一个名叫——四得筷乐队。

王月半非常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于是,便将自己这些年作出的优质歌曲全部拿了出来,而后一遍一遍地反复和那名小鲜肉进行磨合。

可是,等到四得筷乐队正式发歌出道的那天,王月半却被公司的保安们给无情地打了出去。

那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十年前打的那个老板,是全国里面最大社团的大哥,而且他们家族,居然还有不少人身居政界高官。

而作为一个这样手眼通天的存在,他非但没有放过王月半这样一个卑微的小人物,更是以折磨他为乐趣,后而整整打压了他十年。

“哈哈哈哈哈哈...”

十年来的忍辱负重,十年来积攒着的委屈和不甘,一朝爆发,本该如天崩地裂般河山破碎,但却又生生止于岁月无声的喑哑。

不服就是干?血溅十步!十八年后又是条好汉?

别逗了,对于那样的一个手眼通天的存在,王月半根本就无法去触及。

想通之后,王月半便拿着自己唯一的一点积蓄,流连于醉生梦死当中。

今天,是王月半在酒吧的第六天,也是最后一天了。并不是他打算重新振作起来,而是,钱已经花光了。

“嗝~”

打着个酒嗝,王月半跄跄酿酿地从酒吧后门离开,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里面。

在小巷的深处拐角,有一个用废板搭起来的‘狗窝’,那就是王月半居住了多年的家。

“大哥,人,人来了!”

突然,幽深安静的小巷里,传来了一声略带紧张感的声音。

“动手。”

又是一句沙哑的男声过后,小巷内,顿时响起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滔天的杀气袭来,王月半那醉醺醺地样子,瞬间便醒了大半。

“你们,想干嘛!”

王月半很想逃跑,可是那软而无力的双腿,却更本无法支撑着他离开这里。

“嘭!”

冲过来的那群男人没有多余的动作,赶到王月半身边时,便直接用一根铁棍砸在了他的脑袋上。

巨大的冲击之下,让王月半整个人倒在了地上。也来不及喊出一声来,便整个人眼前一黑,直接晕死掉了。

但那群人却并没有罢手,更是趁着这个时候,狠心的朝着王月半的四肢砸去。

“住手!”

就在这个时候,小巷的外边突然传来了一声爆喝。

“走。”

沙哑的男声没有多余的解释,眉头微皱间,便带头翻墙逃跑了。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加速奔向了躺在血泊当中的王月半,细细看了几眼,而后无奈地摇了摇头。

“福伯,他怎么样了?”

冰冷中,带着一丝关切的女声在小巷中响起。

那是一个身材火爆,三十岁左右的绝美妇人。可就是这样的一个美人儿,却没有那个年级该有的抚媚,反而身上却无时无刻不透漏出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

“头颅受到重击,四肢全部被废,目前还有半口气在,但就算花大代价吊命,也估计是保不住了。”

那名叫福伯的老者如实回答道。

“让他走吧,这件事情就不用让老爷子知道了。”

美妇的脸庞上,罕见的出现了一丝惋惜,但很快,却又再次恢复了冰冷。

“哒哒哒哒...”

高跟鞋的声音渐渐消失在了小巷当中。

有人说,人死之后,灵魂就会归于地狱,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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