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熠熠闪光的浅金色蝴蝶,发出了几声叹息,这叹息美的惊心动魄。曲冰神色哀婉,她知道金采采的灵魂在地上的时间不多了,忽然之间,天昏地暗,那只蝴蝶像是燃烧自己一般,光芒万丈,亮光穿透黑暗,随即消失不见。
而后天空恢复明亮。
刚刚的昏暗,仿佛是天地之间的一个结界,那只蝴蝶像是被一个时空涟漪给吸进去了。周围的飞鸟和昆虫都吓得四散开去。
空也没有发生。微风柔和地吹着竹林。
曲冰凝视着蝴蝶消失的位置,心里也空落落的,这是第几回给灵魂送别了?自己也数不清了。有时候觉得自己的心脏已经是一颗老心了,目睹了太多的生离死别,目睹了太多的灵魂,孤独的离开这个世界。她有时候想哭一哭,但是没有眼泪。
这样冷漠无情的人,真的是自己吗?
将近一千年过去,自己就像是装载了太多记忆的器皿,变得旧迹斑斑,苍老而憔悴,曲冰常常觉得不认识自己,不认识这个世界。
如果不是为了灵族的使命、肩上的任务,曲冰可能很早就离开了这个一言难尽的世界。
为生命迎来送往,他们这些灵族人,看得太多之后,会变得“冷漠”,所以他们努力地在世界的各个角落收集“热度”,对生命的热度。
唯有如此,才能与漫长的孤独寒冷相抗。
反观这些短暂的会呼吸的**生命,在土地上出现而后消失,不过区区几些年,倒是也爱过恨过、对过、错过。虽然有时旁观着这些愚昧的生命,会觉得可笑至极、乏味而不值得,但是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有时候也会觉得这些争吵不休的生命,很热闹,很温暖。
哎,虽说是温暖热闹,还是生长地太过匆忙、消亡地太过迅疾了……
他们灵族的每个人,每一年送走的灵魂,没有千万,也有百万。
想到这里,曲冰感叹:人活一世,终究是毫无意义,如同蝼蚁。
不过还好,金采采最终还是选择了灵族这边,而不是婪族。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将自己的灵魂交给恶魔,要么永远得不到安息,要么彻底消失。
与灵族不同,婪族每年掠夺的灵魂,也是不计其数的,婪族抓到灵魂之后,不是送走,而是粉碎,彻底粉碎。还有一部分没有粉碎的灵魂,婪族会将他们变为恶兽,用来抢夺更多的灵魂。
金采采身为婪族奴部,竟然在生命的终局,能够逃离婪族,投向灵族,这让曲冰惊讶。
没有多少婪族的奴隶,能够挣脱出灵魂粉碎的宿命,金采采算是今年为数不多的几个了。
曲冰的思绪,在听见洇蜓吹《陟岵》的时候,就撂在一边了。
洇蜓的曲声,让曲冰将自己纷乱的心思忘了,只沉浸在美好的乐声之中。
听着听着,曲冰发现:这首歌,是那个叫陶升的少年写的,歌灵族先前有不少小孩子都喜欢这首曲子,还拿来练习、将曲谱的手抄本争相传阅。
这也没什么,小孩子年纪相仿,同龄人跨族欣赏的案例也是常有的。只是,洇蜓的曲声里,还有些微情愫,是让曲冰不得不惊讶的。
“难道是因为爱情?”曲冰笑着自言自语,越听越肯定了,“看来曲流这小子要危险了。”曲冰想到弟弟曲流,身为姐姐,她不免为弟弟的初恋担心。
不过有啥好担心的?他们的感情线,都是天命所写,顺其自然吧。
在长生戏楼当了几天的跑堂,何来精神多了。刚刚熟悉跑堂的流程,何来不懂的事情多了去了,就整日跟在豹儿后面问东问西,一有空就找他讨教。
豹儿是个机灵鬼,自己手里的活计,总能很快的搞定,总是能早早抽身,跑来闲指点何来。一来,是受了叶兴的托付,二来,豹儿天生是聪明绝顶的,是个赚钱来事的小能手,区区打杂的活计,根本是屈才,施展不开手脚,他也难受,这回来了个何来,又笨又乖的,他也乐得玩一玩。
这豹儿也不吃亏,他俩有交易,何来答应,将自己工钱的一半给豹儿。何来自然是心甘情愿的,豹儿也不占他便宜,要知道,没他豹儿,就凭何来这笨手笨脚的、春娘又是一门心思的想赶他何来出去、从中作梗,管事的早把他打出去了。
如此一来,一个多得了半人的工钱,一个得了住所吃食,还在这冰天雪地的灾天里,捡了条命。他二人搭配,倒是一桩美事。
这些长生戏楼的客人被困在戏楼里,也没什么正经事情做,无非就是总有外城的飞鸽传书之类的,需要处理。
可是这样的天气,好些传信的鸽子,都被冰雹子砸死在路上了,消息也传不出去。只有少数大户人家,用更珍惜的猛禽之类传信,或是有忠仆悍匪冒着生命危险代为传递消息的,才有些业务上的事情要料理。
其他的小门小户的商客异旅,无奈落得清闲,就几个桌几个桌地在一起凑趣儿。一刻半刻地就要添茶添水、传菜传饭的,还有点戏的、点乐子的,麻烦事情一箩筐……这戏楼里面,倒是比往常还更忙些。
这些跑堂的、后厨伙计们,都忙得不亦乐乎,每个人都汗流浃背的。
后厨灶上的火,都没个停歇,每个人都不停地忙活着,张厨还让豹儿,在窗户上留一个缝缝,让外面的冰雪之气,都吹进来一些,免得这屋子里的热气太过……
厨娘春娘都没时间料理自己的碎发了,每天画的妆面,都被汗水打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