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胥出资1500万,占所有收益10,挂名第三制片人、第三出品人。
大晟传媒出资1500万,占所有收益10,负责发行,并收取1000万发行费。
亿达、中影各出1000万,各占所有收益10,协助发行宣传,承诺上映前三日排片。
汪言之所以拿那么多收益,是有理由的。
一,因为剧本版权在手里,本来就有成本。
二,因为剧本的细致程度,基本上等于一个优秀的电影半成品,一眼可以看得到最终效果。
正常的文字剧本,不可能那么细致。
二次创作,是导演的工作。
正常的编剧也没那水平,可以把导演的构图、武指的打斗、特效的质感等工作全部干完。
汪言掏出的本子,不算正统,更像是由导演二次加工过的拍摄指导手册。
讲句不好听的:多事。
但汪言不止是编剧,更是投资商,是金主爸爸,谁敢有意见?
反正投资人们都很喜欢,直接就能畅想画面。
这就是他们痛快让步的原因,肉眼可见的是一部好电影,拍呲的可能性太低了。
不过,大晟传媒、亿达影业、中影数字都不吃亏。
大晟传媒只掏500万就能得到10收益,发行中,外人再怎么监督都能赚到点油水,很阔以。
亿达影业和中影数字都需要好片子填院线,发行费用里有一部分左手倒右手,同样阔以。
唯一亏的只有李一胥,但是人家心甘情愿。
这就好办了。
那三家都没意见,汪言想了想,感觉快速推动项目进程更重要,剩下点蝇头小利不值得争。
反正续集的版权什么的都在自家手里,想接着玩下去,我还是大家的爸爸,怕啥?
于是点头同意。
李一胥激动万分,一拍大腿:“明天下午签字立项,后天开始建组,汪少,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大干一场了!”
汪言本来挺淡定的,被他这么一鼓捣,也开始激动。
四个字便足以概括那种心情——
我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