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络游戏>网游之无商不尖>第1280章 正义

来到总经理室前,还没进门,陆明就听见里面有个人在怒气冲冲发着火。

那些话中,到处都充斥了诸如“法律、正义、人人都自觉遵守”的话语。

听着相当伟光正。

语气也很刚强。

陆明知道,这应该就是之前那报信的保安嘴里那个很“蠢”的警官了。

陆明听了一下那些正义感满满的话,觉得……

那保安用的形容词没有错,确实很蠢。

警|察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用暴力手段来保证法律的履行。

要是每个人都讲正义,那还要警|察干什么?

所以一个警|察把正义挂在嘴边本身就是是一件非常蠢的事。

并且他的话还有一个原则性的错误,法律≠正义,最起码是不完全等于。

人类是自然界最骄傲自大的生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对的,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碰到一件事情,这个人想要这样做,那个人想要那样做,那究竟如何才是对的呢?

有争吵,就会产生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资源。

法律存在的价值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时候应该怎么做,尽最大可能来提升社会整体的运转效率。

最简单的例子,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狂杀了人,事后有个与事情无关的人找到这个杀人狂并把他给杀掉了。

过程中这个人没有做任何危害到其他人的事,他仅仅杀了这个十恶不赦的罪人,而他的这种行为,也可以保护社会上的其他人免于伤害。

这是正义吗?

当然正义!

这种行为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当然不会。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管你杀得是什么人、不管这个人该不该死,你都没有权利结束他的生命。

法律存在的价值,就是向世人传输这种杀人偿命的概念,以求让这种思想深入到社会大众心里去。

除了杀人偿命,还有一个事情,也同样天经地义,那就是欠债还钱。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就是一部严重藐视法律的作品,这是剧本,剧中的主角借了商人高利贷,当初签订的合同是,到期不还、割肉相抵,结果当然是没还,双方对簿公堂,法官最终的判罚是,割、可以割,但割得过程当中留下了一滴血,就要判这个债权人死刑。

到这里,看似没有多少问题。

但荒谬的是后面。

债权人听到法官的话之后,主动怂了,说要撤诉,说利息不要了,只要本金。

法官不搭理。

非但不搭理,还要没收债权人一半的财产交给借款人。

正义吗?

正义,正义得要死,因为高利贷确实是一件非常没有道德的事情,社会上很多人听到“高利贷”三个字都恨不得食其肉、剖其心。

但仔细想想,借钱不给利息,那谁愿意借呢?

我钱好好放在我自己手上,我还能去干别的、我还能去消费,没有好处,我凭什么要借给一个我不熟的人?

要是能够找到不需要利息就借钱的人,那人们为什么要去借高利贷呢?

欠债不还、以命相偿,当然也是违法的,但当债权人已经主动表示不要利息只要本金了,法官却不予以保护。

这种行为,如果真的出现在现实当中,肯定会造成一个及其恶劣的后果,就是社会上很多人都会拒绝借钱给别人。

这会影响社会整体的经济运转效率,也会害了很多真的急需钱救命的人,因为他们借不到钱了。

很多年以前,就有过这样一个案例,说某地有个人扶了一个被车子撞到的老太太、后来那个老太太说自己是被那个扶她的人撞的。

当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件事是真的,但法官最后还是判了那个扶人的人赔钱。

正义吗?

最起码法官宣判的时候他觉得这个是正义的。

否则他不会那么判。

但这个事情却导致今后非常多年里社会大众见到摔倒的老人之后不敢上去扶的恶果。

一下子就让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下降了不止一个档次。

历史不容假设,我们不知道莎士比亚写出《威尼斯商人》的那个年代社会是什么样子,也不好评判说这部作品三观究竟如何,但最起码,在现在这个年代,这部作品,不适宜拿出来给社会大众看。

但偏偏就是这样一部不太适宜时代的作品,出现在了中学语文教科书上。

某位长者曾经说过,“我们的宣传部门很愚蠢、而我对此毫无办法”,看样子,似乎我们的教育部门也不是很聪明。

蠢归蠢,但陆明心里也是一阵狂喜。

这警官太较真、太嫉恶如仇。

就是这样的人,才能帮他脱离现在的处境。

推门而进,陆明看到了两位警官同志。

一老一少,那一直再伟光正的是年纪稍大的那位。

看着就是个好人。

身形挺拔、威武大气、剑眉横曳,看着就正义感十足。

至于那小的,陆明乍一眼看过去,感觉好像有点儿眼熟,是不是什么地方见过?

但他也没太注意,因为确实想不起来,并且这人一直安安稳稳坐在座位上一言不发,看上去也不太显眼。

踩进门口,见到了人,还没说话,陆明的身子就直接开始抖了起来。

为什么要抖呢?

为了表现自己怂嘛。

那没犯事儿的人看见警官会怂吗?

欸,别说,有的人胆小,还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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