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主端来早餐,和夜独泓、孟海、苏雨围坐在桌子上吃饭,他们一人一手一个白馒头,手中的筷子不住地夹着盘子里的菜,珍馐可口,他们大口嚼着,吃得很香。门是开着的,他们吃的饭菜的香就飘到外面的街上,飘到十里外的地方。
夜独泓喜悦地说:“那三个人在后花园工作的挺认真,我还为他们画了一幅画呢,那幅画我也给你们看了一遍,你们都觉得我画得,我就纳闷了,怎么都夸我呢,我的画难道就是完美的么,难道就没有缺点吗?”
岛主开心地说:“你能画那么好的画,是你的天赋,要是你没那个天赋,确实画得不好,大家也不会夸你对不对?”
夜独泓说:“那三个人已经吃过早饭,去花园干活了,我看他们生活得挺幸福的,吃饭完后就去干活,干完活了再回来吃饭,每天都是乐悠悠的,我想可能是花园环境好,他们在那里性情得到了美丽风景的陶冶。”
岛主表现出很理解的样子,说:“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就会慢慢的喜欢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愿意投入到所做的事情中,那么总与所做的事情有疏离,那么渐渐就可能产生一种抵触情绪,从而不喜欢目前做的事情。那三个伙计都很棒,做什么就喜欢什么,这点挺难得。”
夜独泓点点头,微笑着说:“他们这么优秀,以后我的军队肯定特别棒。好期待啊。”
岛主呵呵笑着说:“是的,是挺期待的,你有没有想好教他们法术呢?”
夜独泓嘿嘿笑着说:“啊啊,这个法术肯定是要教的,但是我现在发现他们的武术都很好,功力深厚啊,他们现在不学法术,也能一个人打好几个人,这一点也是很难得的。”
孟海哈哈笑着说:“他们是从人群中脱颖而出的人,都是有两把刷子的。我这些天来在街上转,就发现大街上的景象比以往大有不同,差不多可以用翻天覆地的变化来形容。以前地上有冻死骨,现在大家可都吃饱饭了,什么炒的、煎的、煮的、炖的、炸的、氽的、汆的、烙的、腌的等,可以说吃食真是丰富到难以想象的地步。以前大家都吃不饱饭,现在很多人都开始**了。”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话,大家说话时都笑着说,可以看得出他们是多么开心快乐。
夜独泓摸摸鼻翼说:“好啊,这孤城终于好起来啦,这一个城遭灾,就像是得病,现在我终于看到这病情好转了,真是有痊愈之势啊。”
孟海笑吟吟地说:“怎么样,有没有心情去打猎啊?去逮两只兔子吃?”
夜独泓说:“行啊,有什么不可以的,目前孤城有祥和之态,去逮两只兔子吃兔子肉,也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桌子上的菜被吃个精光,馒头也被吃光,今天的饭菜和往常的一样,但今天的饭菜却格外好吃,这主要是因为他们今儿心情好。岛主拿着一个盘子开始舔,他是过过奢华生活的人,现在却下作到要舔盘子,这的确有趣,岛主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普通人,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岛主说:“一个人对一顿饭的回味好与坏在于这个人的心情,而不在于他吃了什么,同样,一个人对一生的回味也在于这个人的心。所以人要修心,心决定行为,修心自然就是修行了,在修心的过程中,人的性情就会慢慢转变,达到更好的境界。这也是我从书上看来的,并不是我自己的见解,我只是觉得这说的很有道理。”
夜独泓拍了下岛主的肩膀,说:“我和孟海去逮兔子,你去么?”
岛主说:“你们去我也去。”
苏雨说:“你们去我就不去了,等割出净肉,我给你们做熟。”
三个人告别苏雨,去了山岭上。山岭上风大,沙尘随风满地走。孟海知道什么地方兔子最容易出没,就带着夜独泓和岛主往前去,他们来到一个特别荒凉的地方,孟海说这里兔子最肯来。果然没过一会儿,地上跑来一只兔子,兔子奔跑迅速,夜独泓就去追赶兔子,他使动轻身功夫,比那兔子跑得还快,就追到兔子,逮住了兔子。夜独泓拎着兔子的一双耳朵,提溜着兔子来到孟海和岛主的面前,说:“这家伙跑得挺快,我跑得比它还快。”
他们回到家,孟海把兔子杀了,割出净肉来,就把净肉交给苏雨。苏雨用孟海的那口锅给大家做兔子肉。苏雨的医术高明,厨艺更是精湛,大约半个时辰,苏雨就做好了兔子肉。
他们又围着桌子吃肉,他们一边吃一边说话,大家说的都是些轻松愉快的话题,于是时不时传出一阵欢笑。
“我们吃兔子肉,有没有想过兔子吃我们的肉,”夜独泓说,“那该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是啊,我们吃动物的肉,”岛主说,“动物何曾吃过我们的肉?”
“怎么没有吃过?”孟海说,“就有老虎吃人的事情,难道你没有听过?”
“是有,”夜独泓肯定了孟海的说法,“我还见过被狼吃过的人,剩下的部分那可真叫一个可怜,我和苏雨在鬼村就见过这等恐怖的事件。”
“吃肉也没什么问题,”苏雨说,“这是人的正常yù_wàng,我们吃肉,也是食物链的一个环节,没有必要太过自责。”
“这么说人们打猎吃动物的肉也是天经地义无可指摘的事情了?”岛主说:“我有些想不明白。我就想,人要是不吃饭还可以活着,那该有多有趣?”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