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军事历史>终极至尊兵王>第427章 莫欺少年穷

苏辰为什么敢如此肯定这幅字是假的?

原因很简单。

因为这幅字,其实就是他写的。

的确,现代社会,会写毛笔字的人已经很少了。

但是苏辰会。

当然,他会毛笔字,并不是学来装逼或者泡妞,而是为了练武。

书法,最讲究的是对力量的控制。

武技,同样也是力量的技巧。

两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而且书法可以磨练人的心性。

让人达到心如止水的境界,这样修炼武技,才不容易走火入魔。

所以,苏辰是练过很长时间书法的。

要说他的毛笔字,世界第一,那显然不可能。

但如果是《洛神赋》这幅字,他敢说第二,那敢说第一的只有赵孟頫了。

事情就有这么巧。

当初苏辰临摹的最多的就是赵孟頫的字。

尤其是这幅洛神赋,他可以说写下不过十万遍。

能够将一幅字,临摹上十万遍,就算是再没有天赋的人,也能模仿的一模一样了。

这幅字,就是苏辰想要出去鬼混,又被嫂子掌控了经济大权,无奈之下,背着嫂子,偷偷临摹拿出去卖的。

记得当时卖了两百多万吧。

其实以他的临摹水准,已经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九的相似度。

几乎专家也很难看出区别。

那百分之一的不同,还是苏辰为了区分原著,而故意留下的破绽。

这个破绽,是他自己藏在字体之间的,除了他自己,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

仿造古字画,这个方法虽然来钱很快。

但他毕竟会的就这一幅字。

市场上要是流传的太多《洛神赋》的版本。

这会让收藏家们提高警惕。

找几个重量级的专家,还是有可能看出来的。

所以当初苏辰一共也就卖了三幅,就收手了。

三幅画,六百万,潇洒了好几个月,简直美滋滋。

没想到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竟然又遇到了他自己的作品。

还被人当成了国宝。

也正因为如此,苏辰才敢如此干脆的将其撕掉。

“这小家伙莫非真的会书法?”

见苏辰真的要现场写字,许多人脸上都来了兴趣。

但更多的是玩味。

毕竟,就算他们不懂字,也知道,毛笔字不容易写。

还要写到和名家一样,就更是难上加难。

苏辰要是个七老八十的老头子,他们可能还会相信一点。

可苏辰偏偏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毛头小子。

“哼,我看哗众取宠而已。”

“就是,要是他能写的和名家一样,光是卖字,也成富豪了。”

“……”

众人纷纷摇头,并不看好苏辰。

如果苏辰真有那么大本事,又岂会只是一个公司的小业务员?

秦可人则是十分的紧张。

她知道父亲对于书法的热爱。

这次父亲会直接同意自己的婚事,多半都是因为这幅字。

要是苏辰真的能够写出一手漂亮的字。

就算没有洛神赋那么好,也足够让秦父刮目相看了。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苏辰就是秦可人请来的假冒男朋友。

可这时候,她却无比渴望苏辰能够通过这次考验。

相比于东阴人,她宁可选择苏辰这样的吊丝。

听说东阴女人都是很没有地位的,要把自己的丈夫当成天王老子一样伺候。

秦可人虽然不算是百分之百的女王风格,可也是受不了自己成为一个对丈夫言听计从的温顺小绵羊。

苏辰手中握着秦可人买的金笔,但却没有下笔。

“年轻人,牛可以吹,但要是吹破了就不好了。”有人见苏辰迟迟不下笔,觉得苏辰肯定是写不出来。..

当即嗤笑道。

苏辰自然不可能是写不出来。

只是,他在思考着,到底要不要那么写。

他心中有一个别样的想法。

终于,轻轻吁了口气,苏辰精气神高度集中,开始落笔了。

“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

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于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

……”

苏辰奋笔疾书,完全忘记了身处何处。

完全融入到了意境中去。

想要模仿一个人的字,形只是其次。

意才是关键的地方。

否则,徒有其表而已。

临摹超过十万次,苏辰已经完全可以把握原作者创作时的心境。

当苏辰落笔的一瞬间,屋里的声音便是渐渐的禁止。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汇聚在了那张纸上。

大气磅礴的线条,优美的弧度。

连贯没有丝毫间隙。

就连取墨,都是瞬间完成。

此时的苏辰,看起来哪里还是个小吊丝。

分明就是书法大家!

怪不得这小子有这样的气势,能写出这样一幅好字,一定是心高气傲的。

苏辰洋洋洒洒,仅仅不到半个小时,一首洛神赋,跃然纸上。

简直就与真迹一模一样!

“这,太不可思议了!”

“是啊,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根本不会相信。”

“这等书法水平,简直登峰造极!”

这是人们的赞叹声。

就连一直对苏辰很不屑的秦有为,都变了颜色。

“伯父,你看,我写的可像?”苏辰提笔而立。

腰背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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