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网络游戏>远东王庭>第1652章:云上的世界(Ⅲ)

既然云网是一个综合性法术网络,允许奥术位、神术位乃至灵能并网流通,那么必然牵扯到相互兑换的问题,必须给出一套明确且合理的云资产定价标准。

罗兰的做法堪称简单粗暴,索性废除传统的奥币、神币体系,所有种类的云资产皆指定寇拉斯王国官方货币塔勒作为唯一计价和结算货币!

具体到资产定价问题,罗兰出于尊重传统习惯和求稳考虑,云网沿用不同法术位之间的固定比价公式(2n-1)个1环法术位),同时放开1环法术位(1点灵能)的定价权,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动确定1环法术位(1点灵能)价值多少金塔勒,进而通过公式计算出高环法术的货币价值,而当云网上的供需关系发生改变,云资产的价格也将自动做出对应的调整,直到达成一个新的均衡价格。

在罗兰的设想中,奥术位与神术位不再是法师与牧师独享的资源,倘若不考虑使用价值,两者的金融属性并无本质差别,无非是不同的资产标的物罢了。

“一位法师并不能施展神术,但是他完全可以卖出自己云网账户中的奥术位同时买入神术位,尽管他无法施展任何神术,却可以通过持有神术位头寸达到资产升值的目的当然,如果市场变化导致奥术位升值而神术位却急剧贬值,他不得不为自己的投资失误蒙受财产损失。”

罗兰关于“云资产”的描述,主要借鉴了地球上的外汇市场,如果把奥术位、神术位、灵能点当成不同国家的货币,买卖云资产其实跟炒外汇是一回事。

云网不仅为用户提供了一个类似“外汇市场”的投资平台,还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远东乃至整个瓦雷斯世界,施法者阶层总体而言可以划分为奥术集团(学院)、神术集团(教会)和灵能集团(寺院)。显能者阶层的影响力较小,且主要集中在天方大漠和新大陆之类的蛮荒之地,而在文明世界,奥术施法者与神术施法者的冲突由来已久,至今仍然存在根深蒂固的偏见和矛盾。圣光教廷对奥术施法者的血腥镇压自不必说,就连驱逐圣光教廷神权统治的远东地区也不能免俗,法师、术士和诗人等奥术施法者,对牧师与圣武士这样的圣职者往往敬而远之,彼此隔膜甚深。

施法者天然就高人一等,奥术集团和神术集团都是远东崛起不可或缺的后盾,而这两大集团的矛盾却又成为一个巨大的隐患。

罗兰力主建立“云网”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为远东“辛德拉教会”提供“神术银行”,充分利用神术资源进行国家建设,如此一来就不必过度依赖灯塔山的奥术支持,进而通过云网在神术施法者与奥术施法者之间建立起一条互通有无的交易纽带,将两大施法者集团捆绑成为利益共同体,最终达成化解矛盾的目的。

罗兰演讲的第二个主题是“云服务”。

云网用户不仅可以买卖云资产,还能买卖云服务,那么何为“云服务”?

任何施法或显能行为皆可分割成两个环节,首先要拥有法术位(灵能点),其次拥有施法(显能)能力。

以魔法为例,分解为“所有权”和“行权能力”两个环节,那么法术位就代表“所有权”,而施法行为则代表“行权能力”。瓦雷斯世界的传统观念是将两者捆绑在一起,仿佛密不可分,其实这纯属短视之见。

一个人完全可以只具备施法能力而无法术位,比如一个用光自身法术位的法师,这种时候他就有了购入法术位的需求。反之,一个人可能不会施法,但是完全可以占有法术位,就好比一个普通人捡到魔法卷轴,难道这不是一笔横财,不能以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卖给上面提到的那位用光自身法术位的老兄?举一个更直观的例子:马场老板自己并不会骑马,但是谁能阻止他购入一匹骏马并且转手将之加价卖给那些马术精湛的骑手?

纵观地球上的资本主义发展史,其实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经营权)”不断分裂的过程,由此演变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两个相辅相成的子类。魔法也是一种资本,当然符合资本进化的一般规律。当前瓦雷斯世界的人们,包括安德烈这样的传奇智者在内,都被传统观念所束缚,只注重魔法的使用价值而没有充分认识到其金融价值,罗兰现在要做的就是借助法术网络分解魔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从而剥离出魔法的金融属性,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从中牟利。

所谓“云服务”,指的是提供奥术、神术、机关术或心灵异能等施法或显能的服务。

“比如某人在自己的云网账户中存有价值100万金塔勒的奥术位资产,然而他本人是一名虔诚的牧师,无法施展奥术,但是他可以提供奥术位并雇佣其它法师为其施展奥术,为此支付的费用就是‘云服务’的价格。”

罗兰通过生动的例子向会场中的听众讲解“云服务”的定义。

“同样一个法术服务,比如塑石术,在不同的地区很可能具有不同的施法价格,云网将定期搜集各地施法价格并提供给用户参考,需要施法服务的用户可以查看自己所在地区的云服务价目表,比较交易费用和服务方的信用评级,最后做出选择,购买自己认为最实惠的云服务。”

由“云服务”,罗兰很自然的引出下一个话题“云商品”。

“‘云网’同时还为用户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施法者或显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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