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马车未曾作丝毫停顿,在草原荒漠之上疾驰如闪电,整整五个时辰,马车行驶了不下百里,天空中已经不见淅淅沥沥的雨水,厚重的乌云被远远甩在马车之后,天空中繁星满天,夜色变得如水一般。
“吁!”林云枫拉住马缰绳,掀开车帘,望向李元昊:“李兄,按照如此速度,应该安然无恙,马匹脚力已经到了极限,稍作调整再上路不迟。”
李元昊点点头,在李秀策和丁一的搀扶下准备下车,曹禾一看如此架势,慌忙跳下车,趴在地上,当作人形马梯。
李元昊皱了皱眉头,侧身从另一侧下车,遥望周围,依旧处在草原荒漠,星光灿烂,天空似乎也比北方天空高了不少,周围一望无际的荒野,静谧安详,天地在视线可以达到的地方连接成线,凝聚成一抹玄黄色,格外玄奇神秘。
林云枫跳下马车,自顾自收拾起来,温志谦眼疾手快,不能在这林云枫面前落了下乘,马上生火,伸手去摸怀中的火折子,已经被雨水打湿,再掏引燃烟袋锅子的明松,也断了两截,温志谦心劲头儿颇为受挫,一屁股坐在地上。
“温兄,不必气馁,让林某来吧。”林云枫开口说道,顺带着一个鼓励的眼神。
温志谦腾地一声弹起来:“少瞧不起人,我还有办法。”
林云枫开口道:“林某并没有瞧不起温兄。”
温志谦瞪了一眼林云枫,从怀中取出一把锥形匕首,插入木头之中,双手手掌夹住匕首,猛地旋转:“古人最朴素的法子,钻木取火,火可是一个好东西,是生命之源,能烹饪取暖,还是驱赶野兽最好的法子,林兄就等着吧,不多时咱们便能有火了。”
不多时之后,温志谦觉得双手手心钻心的疼,但是火苗还没影子,只有缕缕青烟飘起,融入这一片安静的夜色。
抬头冲着面无表情的林云枫尴尬一笑,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古人不易,生活艰辛,历史教育我们,耐心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阶梯,再稍等一下。”
林云枫稍等了片刻之后,温志谦脸色通红,汗如雨下:“温兄,还是林某来吧,您的方法有些......笨。”
温志谦大怒,站起身来,揉着酸痛的腿脚,一手将匕首递上去,冷笑道:“在下没有林兄聪明,那么一切都依仗林兄了!”
接过匕首,林云枫手腕一翻,锥形匕首在空中翻转,落入手中,同时一手抽出铁剑,匕首在铁剑剑锋之上轻轻一划,飞溅起无数火花,轰的一声,浇过煤油的松木燃烧起来。
温志谦目瞪口呆,这么简单?抬头再看林云枫,那把匕首已经从新递到眼前。
“温兄,您的匕首。”
“那个,那个.....林兄,好身手啊。”温志谦讪讪将匕首收回,塞回腰间。
“若是没有温兄的匕首,林某也要费些时间的。”林云枫说完,便开始张罗准备晚饭。
温志谦赶忙上前,想要表现一下,手忙脚乱一番,周围乱七八糟,温爷是个会享受的人,但是绝对不是一个可以提供享受的人,而另一边,林云枫已经架锅煮水,开始淘米煮粥了,一根胡萝卜抛入空中,手中铁剑一挥舞,一阵刀光剑影,胡萝卜已经变成整齐划一的萝卜丁落入锅中,溅起水花,发出噗通噗通的声响。
温志谦咧了咧那一张略显单薄的嘴唇:“杀人的剑见血,用来切胡萝卜,林兄也不嫌脏吗?”
林云枫笑了笑,一手随意擦了擦铁剑:“温兄多虑了,林某的剑从不杀人,也不见血,林某的剑道,以光明磊落为根本,不以杀人为目的。”
温志谦无语,在心头默默骂了一句:“装逼!”
林云枫用铁剑捅了捅篝火,火光大震,整个场间光明大作,温志谦吓了一跳,一屁股蹲在地上,忍不住哎呦一声痛呼。
而这一切都被不远处的李秀策和丁一望在眼里,窃窃私语,两人对一件事情产生了严重分歧,林云枫和温志谦到底谁更适合自家大姐李元昊,两人用丈母娘看女婿的眼光审时度势,从头到下评论着不远处的那个男人。
李秀策更看好林云枫,为人持重沉稳,修为武功极好,还会做饭,以行观人,脾气也应该不差,以后若是两人吵架,也会主动退却一步,知道心疼体贴人。微微点头,李秀策越看越是开心,对林云枫越是满意。
他还不知道李元昊是女儿身之时,已经开始觉得天底下没人配得上大哥,索柔不行,苏倩儿不行,雨晴也不行,知晓了李元昊的女儿身之后,见到林云枫,他便觉得可心,是个适合大姐的男子。
丁一却做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虽然平日里和温志谦斗嘴互损,但是他从心底还是十分认可温志谦,认为温大人更适合陛下一些,这种认可不是理性分析,而是一种感性感觉,若是温大人以后能和陛下在一起,表面看起来会吵吵闹闹,私下必定风调雨顺,和和美美。
李秀策不以为意,开口道:“我们罗列一下两人的优点,谁的优点多,就选谁。”
“这个法子公平,我同意。”丁一点点头。
李秀策望了一眼辛勤劳作的林云枫,一口气罗列了十几条优点,而且条条准确到精确,丁一无从反驳,只能认了。
李秀策说了一大通优点,喝了一口林云枫端来的热水:“我说完了,该你了。”
“咳咳!”丁一咳嗽两声,指了指手忙脚乱的温志谦,话到嘴边,却说不出一个优点,甩了甩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