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其实是订货会
云氏的盛宴,超越了所有人的预料。
不论是在巨大的铁锅里翻滚的羊肉,牛肉,还是装在精美瓷器里的各色菜肴,让所有前来饮酒的勋贵纨绔们大呼快活。
即便是用泥巴荷叶包裹后烧烤的叫花鸡,也能在这一群大汉国最顶级的食客中间找到狂热的拥护者。
在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诱惑下,所有人的食欲都被激发到了极点。
于是,吃饱之后,呕吐掉,然后再继续吃的人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
梁翁痛心疾首的向主人禀报的时候,云琅一笑了之。
投壶,猜枚,击剑,摔跤,射箭,掷矛,吟诗,作赋,舞蹈,高歌,赛马这些酒宴上的活动在美食,美酒的刺激下,很快就达到了高潮。
只有最好的才配得上最好的,于是,腰肢最柔软的歌姬,身形最壮美的武士,黑衣高帽的博士,滑稽古怪的优伶,无不使出浑身的解数来博取最多的眼球。
喝醉的人被家仆背到一边的席子上酣睡,醒来的贵客继续加入战团,狂吃滥饮。
云氏庄园外边,依旧有络绎不绝的马车前来,那些收到云氏请柬的勋贵从踏进云氏大门的那一刻,就陷入了疯狂。
柔柔的风将云氏的酒香带进了长门宫,隐隐还有鼓乐在耳边响起。
刘彻看了一眼云氏所在的方向,喝了一杯酒,抽抽鼻子对阿娇道:“那边好像很热闹。”
阿娇哼了一声道:“居然不请我!”
刘彻非常明事理的道:“朕在这里,谁敢请你?人家把最好的酒菜都送来长门宫,已经是在冒险了。”
阿娇怒道:“他就是做给我们看的!明知道我喜欢热闹,偏偏在您来长门宫的时候举行酒宴。”
刘彻呵呵笑道:“二三子取胜归来,庆祝一下也在常理之中,只是没想到云氏的庖厨手艺居然丰富到了如此地步。”
说完话,就用筷子夹了一片温热的松鼠鱼放进嘴里,品味之后摇头道:“比鱼脍,鱼粥的滋味更好一些。”
阿娇见刘彻的筷子又要伸向一盘子还没有见过的菜肴,阿娇连忙抢先吃了一口,还压住了刘彻的筷子。
刘彻笑着挑开阿娇的筷子,夹了一块肉片,自如的放进嘴里,点点头道:“比肉糜好吃,朕不以为云琅想要害朕,以他谨慎的做派,敢把食物送来,就不担心中间有什么意外。”
阿娇瞅着丈夫笑道:“你倒是放心!”
“哼,云琅自诩宝玉,把自己的命看的珍贵无匹,即便是用他的命来换朕的命,他心里恐怕都有意见,遑论其他人了。”
阿娇往刘彻身边凑凑,给他倒了一杯酒道:“您说他这种心思是怎么来的,会把自己看的如此之高?”
“他生于民间,长于荒野,自然求生不易,又目睹亲友师长死于非命,自觉身负大任,他的命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代替那些隐居荒野的大贤人继续活着。
你只要看看他的所作所为就会明白,只要看看他慷慨无私的做派就会明白,他在极力的传播他西北理工的学说。
为了传播这些东西,尽快的让这些东西传扬于世,他不惜投靠儒家,不惜将别人视作生命的秘传,白白的传扬于世。
他会的那些东西很明显不可能是他一个人的,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创造出来的。
就这一点来看,云琅此生活的很辛苦。”
“辛苦?您看看,他正在荒淫无度!”(古代的荒淫可不仅仅指的是男女之事)
“替自己活着他应该活的很快活,替很多人活着,再快活也是有限度的。
这个自以为高士的小子,这一生又会有多少可以毫无顾忌的安眠的日子呢。
朕,给他永安侯,就是要他明白,朕不会杀他,轻易地杀掉他太便宜他了,朕要他这一生都要为大汉江山鞠躬尽瘁,耗尽他腹中最后一滴才华,如此,才能让他安心的死去。”
“所以,您就随他胡闹?”
刘彻冷笑一声道:“纵情胡闹之后,他只会觉得更加无聊,就像朕以前总喜欢歌舞,美人,喜欢过了之后,还不是觉得睡在你身边才觉得安稳?
胡闹?让他胡闹,胡闹过后,就该努力干活了,即便是牛马,也有贴膘的时候。”
阿娇咯咯笑道:“既然如此,妾身就派人送一篓子莲蓬给我家的大牲口过去,给他们添菜。”
刘彻哈哈大笑,举杯干掉一杯酒,心情大好。
很多人喝酒的时候总会喝醉,云琅喝酒就很麻烦了,即便是酒精让他的身体麻痹了,他的脑子却是非常清醒的,甚至比平日里还要清明。
视野里的人的每一个举动他都看的清清楚楚,他甚至觉得自己能听到他们说的话,逻辑是那么的清晰。
身为主人,他今天就必须待在宴会场上,不论他多么的疲惫,多么的想要睡觉,也不能离开。
阿娇派人送来了一大筐碧绿的莲蓬,这东西用来下酒不错,只是一定要抽掉莲子芯,那东西太苦了,却能醒酒。
不知道为何,云氏的菜肴要比这寡淡的莲子好吃的太多了,在场的所有人,却以拿到一个莲蓬为荣。
云琅嚼了几颗莲子之后,就举起酒杯高呼“诸君,饮甚!”
从者如云……
云氏酒宴整整进行了四天,在这四天里,云氏宾客如云,车马簇簇。
不仅仅是云氏,诺大的富贵镇也人满为患,来云氏宴饮的贵人们带来的仆役几乎全部留在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