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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亲疏有别

金日磾悲凉的朝云琅施礼道:“我若有这样的长辈,就算是一事无成也快活无比。”

云琅背过手,瞅着被风吹翻的荷叶叹口气道:“匈奴人以天为父,以大地为母,以苍狼为兄,以牛羊为妻子,过着牧云逐草的日子。

天高水远,人就变得渺小,所以你们就很难将人命看的金贵起来。

对你们来说,多一个人就要多吃掉一份牛羊,就要侵占一份草地。

于是,很自然的,匈奴人只能通过杀戮,才能将草原上生活的人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这样才能有足够的食物活命。

你生在草原,就该知道,狼群的数量不能太多,狼多了,草原上的猎物就会减少,很多狼就捕捉不到食物,到了这个时候,狼群就会相互厮杀,直到食物的数量可以养活剩下的狼群为止。

这就是匈奴这个族群,虽然称雄草原百年,有过无数辉煌的战例,强大无比,却在遭受了三两次失败之后,就一蹶不振的原因。

大汉国可以忍辱百年,可以经受匈奴无数次劫掠入侵,可是啊,只要国内的没有乱,他的力量就会积蓄起来,直到有一天,如你今天所见的一样,匈奴人再也无力南下。

劫掠让匈奴并没有变得强大,相反,变得更加孱弱了,以前的匈奴人在风雪中跋涉,与天地抗争,所需不多,只要有牛羊,他们就能坚强的活下去。

劫掠之后呢?

匈奴人学会了享受,他们知道了帐篷里比露天暖和,桑麻制作的衣衫比兽皮穿着舒适,有了香料的食物,就是比清水煮出来的好吃……

习惯了这些,却没有汉人的生产手段,与汉人做生意交换,又不是匈奴人所长,毕竟,匈奴人的物产实在是太少了。

匈奴与大汉人的矛盾就是这样结下的,没有任何调和的可能性。

金日磾啊,你该知道,到了明年,匈奴人灭亡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你见过大汉的军伍,见过大汉国内的情形,也知晓匈奴人的现状,你觉得匈奴有可能获得胜利吗?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日子过习惯了,就耐不得约束,大汉国的礼法,在匈奴人眼中就成了羁绊,唉,战马的脚上绑上绳子,该如何奔驰呢?

就算是这一战匈奴人胜利了,那又如何呢?

大汉国继续养精蓄锐十年,又可以组织一次这种规模的战斗,十年后的匈奴人还能抵挡的住吗?”

金日磾拜倒在地,泪流满面。

他知道,云琅没有说一句假话,事实就是如此,他担任皇帝马监一职,亲眼见过,大汉国是如何日夜不停的打造武器装备他的大军的。

仅仅是云氏,长门宫,这两处,一年制造的铠甲,武器,就足够大汉国装备出一支一万人的铁甲军队。

“可是,匈奴人总要活啊。”

云琅怜惜的将手放在金日磾的头顶道:“没人愿意让匈奴人活,不仅仅是汉人不喜欢看到活着的匈奴人,其余的族群也不希望看到匈奴人继续活着。

这些人都深深地记得,匈奴人当年强大的时候,给他们带来了多么可怕的灾难。

破鼓万人捶的局面已经出现了……

也就是说,在东方这片土地上,已经没有了匈奴人生活的空间。”

金日磾泪眼朦胧,抱着云琅的小腿哀告道:“我们就没有活路了吗?”

云琅喟叹一声道:“匈奴一族最黑暗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想要匈奴人活下去,就要有足够强大的一颗心,彻底抛弃你的妄想,把自己融入大汉国,才有可能活下来。

一滴水如何才能不干涸呢?

将它放进江河大海去试试……”

“大汉这条江河能接受我这颗来自匈奴的水滴吗?”

云琅将金日磾拉起来,笑着道:“试试吧,总要试过之后才知道。”

“张安世希望我去杀死浑邪王!”

云琅愣了一下,然后道:“这就是你在大汉人眼中的样子。”

金日磾擦试一把眼泪道:“我不想杀浑邪王,尽管他杀了我的父亲,可是,我还是不想杀浑邪王。”

云琅大笑道:“你是对的,这就是我常说得,基于人的考虑,然后再选择自己做事的方法。

你要是杀掉浑邪王,只会让汉人更加的看不起你,哪怕你是匈奴人,背叛的是匈奴人,而背叛本身在大汉国,就是一种被人鄙视的行为。

看来,你读《春秋》已经读出一些味道来了。”

“我今后该怎么做?”金日磾见云琅准备要走了,连忙问道。

云琅指着金日磾手里的书道:“从这里面找答案吧,天底下的道理其实都是互通的。”

说完话,云琅就沿着荷塘去了内宅。

金日磾颓废的跌坐在荷塘边的石头上,今天,他觉得有很多的收获,匈奴人从来不会用云琅的这种视角去看匈奴。

他们只会在草原上点起篝火,献祭人命,然后希望能从火焰的形状中获得昆仑神的神谕。

云琅的话,让金日磾的脑子很乱,他觉得自己需要好好地想一想云琅说的这些话。

宋乔给云琅端来了茶水跟点心,有些疑惑的问道:“您用一上午的时间教导你的弟子,妾身不觉得奇怪,为何还要在那个匈奴人身上花费那么多的时间?”

云琅喝口茶,微微一笑,并不打算解释。

“快说啊!”挺着肚子坐在一边的苏稚立刻就不耐烦了。

云琅瞅瞅苏稚大的吓人的肚皮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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