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一百九十七章 天王

一期末考试是无聊的,至少对路小苏来说是这样的。

没办法,原先的路小苏是一个很让人讨厌的家伙,在他人面前一副“我也没好好复习,这次肯定完蛋了”的样子,实际上背地里看书看到半夜。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给路小苏留下了他之前不曾具备的“学霸属性”,他现在很欠打的想着:为什么只能提前半小时交卷?

水笔在他修长的五指间转着,花样百出。学生都是这样,字写得不一定漂亮,但转笔都转得很6。

要不是现在他出名了,身上背负着“偶像包袱”了,他恐怕会直接趴在课桌上睡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装模作样的在检查试卷。

监考老师很满意的看了路小苏一眼,这样的学生没有老师不喜欢。

仔细想了想,苏小鹿那个小笨妞怕是做不到提前交卷,路小苏干脆也就再坐会,毕竟每天送她回家,已经是路小苏的每日任务。

大冬天的,好好的兰博尼基不坐,苏小鹿就喜欢坐路小苏的白色小电驴。

冷风呼啸,她就会抱紧路小苏,把自己的小脸埋在路小苏温热的脖子旁,偶尔不知道哪根筋抽了,还会像只小狗一样轻轻咬一咬路小苏的肩膀。

“叮铃铃!”

铃声一响,路小苏唰的一下站了起来,果断交卷,然后就跑到了苏灵犀的考场门口。

对于魔都其他高中的学生来说,都很羡慕魔都艺术高中的学生们,可以经常在学校里见到“国民校草”路小苏。可这些同学们也是有苦难言,如果烧死人不犯法的话,他们一定把路小苏给绑上火刑架。

这不,他又牵着苏女神的小手往外跑了。

一边跑还一边问:“考得怎么样?”

“八十分左右吧。”苏灵犀不敢直视他,毕竟路小苏可是很辛苦的给她补课过的,她补充道:“明明是试卷太难了啦,肯定是超纲了!你不会怪我的对不对?”

“超纲个头哦!真笨,还好长得漂亮。”路小苏笑着弹了弹她的小脑瓜道。

小电驴在马路上以着四十码的速度狂飙着,苏灵犀靠在他的肩膀上,问道:“你等会是要去公司录歌吗?”

路小苏点了点头,道:“嗯,张明宇的新歌已经在收尾了,我要去把关一下。”

“那你能不能帮我要个张明宇的签名?”苏灵犀问道。

“嗯?我怎么不知道你还喜欢张明宇?我要是早知道的话,我肯定不给他写歌。”路小苏开玩笑道。

“没有啦!是我妈喜欢张明宇,喜欢了好多年了呢。”苏灵犀眨巴了一下自己的大眼睛道。

路小苏立马懂了,女朋友的母亲大人还是要讨好的,到了家门口,他拍着胸脯道:“包在我身上,既然咱妈喜欢,我下次请他来家里唱歌给咱妈听!”

“切!又开始说瞎话!”苏灵犀自然知道这是玩笑话,人家好歹是天王级巨星,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情。

“如果可以的话,签名多要几个吧。我妈身边不少朋友也挺喜欢他的。”苏灵犀拉着路小苏的手道。

不得不说,张明宇可是不少阿姨的梦中情人呢。

路小苏连忙点头,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这波好感度,我刷定了!

俗话说得好,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我这么帅气这么贴心,这波讨好螺旋稳

天方娱乐,录歌房,这是路小苏与张明宇的第一次见面。

之前把歌曲发给他后,张明宇还有代言工作要忙。等他回公司后,路小苏又在忙其他事情,所以歌曲的监制工作又落到了可怜的吴波师叔身上。

只是歌曲录制已经快完工了,终究还是要让路小苏过来把把关。

正好期末考试结束了,路小苏也轻松了不少。

张明宇看起来是个很温润儒雅的大叔形象,谁能想到年轻时候还是个叛逆青年。

路小苏从吴波还有董方口中得知,当初的张明宇曾经一度疯狂迷恋摇滚,是老爹的头号粉丝,一天到晚跟个小跟班一样跟在老爹屁股后面。

可惜他毕竟是唱戏的嗓子,唱摇滚那不是胡闹呢,所以后来在老爹的坚持下,他老老实实的去唱情歌了。

果然,这十几年来他的星途很顺畅,到现在已经是天王级的巨星了。

一阵寒暄过后,路小苏立马看出了张明宇的本性。

两个字可以概括:雅痞。

怪不得年轻时候不顾全家反对跑出来唱流行歌,别看他气质儒雅文质彬彬,现在穿着一件灰色的高领毛衣,一副居家帅大叔的样子,刚刚他和路小苏说的话险些让他喷饭。

“你刚出生那会我可没少抱你,还别说,你小子的蛋蛋还挺不同凡响的。”

路小苏很想问一句,蛋蛋还能有什么特别不成?但他总感觉这样的交流方式不大对劲啊。

可惜张明宇没有放过他的意思,戏谑道:“你应该知道,我们京都不少老人爱玩核桃,喜欢拿两个放在手里转啊转,我小时候也偷玩过我爷爷的珍藏,摸起来和你蛋蛋手感差不多。”

差不多了啊!你够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路小苏感觉有点蛋疼

没办法,这就是装嫩的报应,重回青春后,这些长辈们可以随意取笑他,连董冬东都说弹过他的丁丁。

“好了,不开玩笑了,路小苏,我还是要好好谢谢你。”张明宇笑着道。

路小苏明白,爷爷的去世一直是张明宇的心结,对于这首新歌,他真的是喜欢到了骨子里。

“张叔,那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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