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都市现代>调戏文娱>第三十章 这不是摇滚

路小苏看着舞台上甩着大长头发,死命弹着贝斯的贝斯手,感觉尴尬癌都要犯了。

摇滚不代表就一定要甩头发,也不代表群魔乱舞一般的舞台表演。

他看了两支地下乐队的表演,说实话,他很失望。

如果这两支乐队代表着这个平行时空的平均水平的话,那么他只能说:这个世界的摇滚,已经死了。

如同地球上的华夏,在多年前,也是摇滚大时代,崔健窦唯还有唐朝乐队等人,在国内掀起了一股摇滚巨浪!

无数人为他们疯狂呐喊,无数人为他们尖叫。

可是到了二十一世纪,摇滚的好作品越来越少。汪峰被人戏称为“汪半壁”,就是因为他一个人撑起了内地摇滚的半壁江山。

当然,他的破音......不提也罢!

这个时空里,似乎也到了这种尴尬的局面,更为尴尬的是,这个世界连个汪半壁都没有。

玩摇滚的人依旧很多,他们在舞台上声嘶力竭的唱着歌,以为只要头发晃的厉害,贝斯足够吵,嗓门足够大,那就是摇滚。

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

摇滚有着大量的分类,如重金属,朋克,硬摇滚等,而每个分类下面,又有着大量的小分类。有人曾画出过一张摇滚的分类图,嗯,能够把人看瞎眼。

有人说,这个乐队不是摇滚,那个歌手也不是摇滚,他们都是伪摇滚!

不是的。

并非扯着喉咙唱歌才是摇滚,摇滚有时候也可以很安静。

而摇滚乐的核心,在于精神!

但路小苏没有听出来,他只听到了浮躁。这些人都只是徒有其表,自认为自己很嗨很帅,在他的眼中,狗屁不如。

“喂!嗯,我已经到了,对,在听歌呢,我现在就过来。”乐队打来了电话,路小苏再一次嫌弃的看了一眼舞台上的群魔乱舞,背着吉他就转身离开了。

嗯,他是发自内心的嫌弃。

......

......

等他到后台的时候,却发现后台已经坐了不少人了。

在他之前上台的地下乐队也已经到了。这支乐队有三个人,主唱王东,贝斯手韩洋,还有鼓手刘唯一,乐队的名字傻不拉叽的,叫大菠萝.....

而路小苏的吉他手和鼓手则坐在角落里,他们拿着路小苏给他们的谱子,看个不停。

路小苏先是很有礼貌的给大菠萝乐队打了声招呼,但三人看他只是一个高中生,抬了抬眼皮也就没有搭理。

路小苏无所谓,这种事情他以前碰的多了,越是只有点小本事的人,越是以为自己牛上天了。

“小苏同学,我是吉他手,你叫我小白就可以了,他是鼓手,你叫他阿布就好。”一个中年大叔走了过来,和路小苏握了握手。

他看着路小苏,忍不住道:“虽然早就知道了你还是艺术高中的在读生,但看到本人还是觉得真年轻啊。你发给我们的歌我俩都看了,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形容,总之,真的是太棒了!”

一个大叔却不要脸的叫小白,路小苏也是无语,他谦虚了几句后,就问道:“另一把贝斯带来了吗?”

嗯,他今天准备自己也弹贝斯。

“带来了带来了,能合作这样的三首歌,我也很激动。”小白到现在还一副活在梦里的样子,语无伦次道。

“噗嗤,小子,毛还没长齐吧?就开始自己玩摇滚了?”大菠萝乐队的贝斯手韩洋瞄了这边一样,嗤笑了一声。

路小苏转过头去,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他。

地下乐队里,这种刺头太多了。。

看着路小苏那一双干净的眼睛,韩洋没来由的有点上火,又嘲讽了一句道:“小子,还是多读读书吧,摇滚哪里是你这种小屁孩能玩的。”

对于要跟这么一个高中生同台表演,韩洋觉得很掉价。而且他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学渣与学霸天生不合,看到这些文质彬彬的学生,他就是打从心眼里的不高兴。

瞧瞧你那副样子,奶油小生一个,还玩摇滚?

他原本以为,这个年纪的年轻人火气最大,极其渴望别人的认可,一旦被嘲讽几句,那么立马就会脾气上头。但很快他就失望了,路小苏根本没搭理他,看了他几眼后,就继续和小白还有阿布交流了起来。

“臭小子!你!”韩洋正准备上前再数落几句,就被主唱王东给拉住了。

“快上场了,就别废话了。”王东说完停顿了片刻,转过头来对路小苏道:“小子,等会好好看看我们的表演,多学着点。别以为自己写了几首破曲子,就能拿到女同学面前装逼了。”

得,路小苏一开始还以为有个明白人,没想到也是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傻缺。

.......

后台不大,两边的交谈声双方都能听到。

路小苏清晰的听到,大菠萝乐队的三个人正在开着玩笑。

“东哥,上次来音乐节,我记得结束的时候有个辣妹加了你好友啊,怎样?用过了没?”

“你说呢?哈哈!”

“哟,那我今天可要好好表现了,指不定今年我也有这种艳福。只要是来加好友的,我一定来者不拒!”

路小苏挑了挑自己的眉毛,他们旁若无人的话语纷纷落入他的耳朵。

他知道,很多地下乐队很乱很脏,但是就这么听着依旧觉得很刺耳。

他喜欢摇滚,他钟情于摇滚,他佩服的是那一股摇滚精神!

所以他学完了木吉他后,他就开始学电吉他,


状态提示:第三十章 这不是摇滚--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