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有吃的,我喉咙里都伸出手了。
“我打开一罐八宝粥,勺子也不用,两口就喝下肚子,接连又开了几罐,下着方便面面饼,终于填饱了肚子。
“吃饱以后,我蜷缩在床上,心想,恐怕回到陆地上,只是从一个火坑跳进了另一个火坑,苍茫大地和太平洋一样,都将吞噬一牵迷迷糊糊的,我睡了过去。
“第二中午,我一睁开眼睛,立马坐了起来,我恍惚着自己怎么会躺在床上,纳闷了半,才想起来,我已经上岸了。
“新的黎明,不一定带来新的希望,我走出大楼,发现世界成了一片巨大的坟地,一眼望去,只有死去的人又‘活’了过来。
“我心中的恐惧,并没有因为到了陆地而减少了分毫,相反,我更加迷茫了。不断地问自己,这就是传中的末世吗?
“太阳越升越高,也愈发明亮,贴着外墙瓷砖的高楼发射阳光,照进我眼里,周围一片耀眼,但我只觉眼前发黑,眼睛刺痛。
“我沿着一条马路,躲躲闪闪的朝前走,想要去到城市,找个活人,问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快要接近城市的时候,我放弃了,一路上走来,那路边废弃的车辆,和被困在车辆里的活死人,已经明了一牵
“‘现在是末世进行时!’我在心里大喊,‘要么接受现实,要么就去死!’
“我接受了现实,否则,还有什么办法呢?”
杨超然笑了笑:“事情要往好的方面看,不错,末世里人成了稀缺动物,但也正因为如此,没有人和你争抢食物和资源。
“要不,可能又是另一场战争。而人和人之间的战争,其残酷和惨烈的程度,恐怕也不会亚于和活死人之间的斗争。”
杨超然继续道:“路上的车辆随处可见,我挑了一辆越野车,心想,沿海城市人口密度大,最好还是去西部山区。
“本来嘛,近海岛屿是更好的选择,远离陆地,那些活死人上不去。不过对于大海,我已经成了惊弓之鸟,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下海了。
“我开着车,尽量绕开人口密集的城市,一路上还算顺利,只是在穿越湖南的时候,有一晚车开锅了,急需加水。
“我停下车,发现周围都是野地,前后左右都看不见房屋,只好等亮后再想办法。
“荒山野岭,除了呜呜的风声,世界一片死寂。
“第二早上,我在车中醒来,意外地发现公路一边的山坡下,翻倒了一辆军车。
“我走下山坡,在车厢里找到了枪支弹药,这对于我来,实在是雪中送炭,在活死人肆虐的世界,枪基本上就是自己的第二条生命。
“我拿上两把手枪,携带了尽可能多的子弹,见坡脚郁郁葱葱,是一片茂盛的森林,穿过森林,我看见了一座被废弃的村庄。
“有村庄,就有找到水的希望,我蹲在森林边沿,大概摸索出了手枪怎么使用,便朝村庄走去。
“村里‘人烟’稀少,偶尔发现一只丧尸,也是白发苍苍。可以判断出,还在大灾难发生前,这村庄就是空心村了。除了年老体弱的老人,看不见一个青壮年。
“我走进一户人家,屋子里还算宽敞,但是农村的老房子,采光都不理想,我刚掏出电筒,猛听嗷的一声尸嚎!
“那时,我还站在门口的阳光里,下意识地就往外逃,黑暗中一头夜魔跳将出来,四肢着地,趴在昏暗的房间里,像野兽似的对我呲牙。
“我出了一身冷汗,那是我第一次遭遇夜魔,因为它惧怕光线,我侥幸的逃过了一命。
“我那时心想,幸亏这些家伙头脑还不发达,它要是等我再走进几步,我哪儿还有活命的希望?”
徐常欢接口道:“但是夜魔们再没有脑子,它们被丧尸病毒改造过的身体,强壮、敏捷、异常灵活,就足以成为致命的武器了。”
“是呀,幸好它们脑子不够用。”
杨超然道:“我端起两只手枪,对着屋子就是一通乱射,那夜魔上蹿下跳,不断尖声惨叫,但就是不出屋子,我从那时候起,就知道它们惧怕阳光了。
“杀了夜魔,我在屋子里找到塑料水壶,提了一大壶水回去加满了汽车水箱,继续自己的逃亡之旅。最终来到了这韭菜坪。”
徐常欢听着杨超然讲述他的去,不觉日也偏西,他环顾着周围的地形,道:“这里峰·峦叠嶂,山势陡峭,丧尸很难爬得上来,但对于夜魔来,还是不保险啊。”
杨超然道:“哪里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呢?城市有城市的好处,高山野外也有高山野外的优点。
“不错,再陡峭的山对夜魔来也如履平地,不过它们白得找地方躲藏,而这周围山里,想找到不被阳光照到的地方,就很难了。”
徐常欢点点头:“话是这么,怕只怕夜魔夜晚流窜过来,这酒店可没有什么安全保险的躲藏地方。”顿一顿又道,“杨大哥,我觉得你还是从新另选个地方的好。”
杨超然摇摇头:“我流浪过的地方太多了,不想再折腾了。”
两人聊到现在,色渐渐暗淡,杨超然大口喝酒,此时也然醉眼朦胧,他把徐常欢安置在自己睡的房间隔壁,两人各自休息。
第二早上,徐常欢被山间清脆的鸟鸣声吵醒。他打着哈欠下床,推开窗户,一股清新的山风夹着雨丝,扑面而来,人顿时清醒了不少。
荆蒙森森,空山新雨,双眼中一片苍翠,徐常欢心想,难怪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