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仙侠修真>希声>二 四蹄踏乾坤

那是一个夏天。

阳光火一般炽热,天气晴朗而干燥。

一片松树林里,却是另外一幅光景。那里阴森而幽暗,那里潮湿又闷热,那里散发着腐烂与血腥的味道,那里正进行着一场惨烈无比的厮杀!几十只凶残的恶狼将青云团团围住,血红着眼珠儿露出森森白牙轮番扑上!青云虽然勇猛地以铁蹄还击,奈何寡不敌众,身上几处皮开肉绽鲜血飞溅模样很是凄惨!眼看情势岌岌可危,一代宝马就要沦为群狼的腹中之物,它的主人终于从天而降:“我来也!”

当其时,方殷剑客正好路过此地,眼看心爱宝驹命悬一线,又怎能够坐视不理!当下英俊剑客大喝一声飞身上前,衣袂飘飘姿式美妙!不料,不料,不料冲过去忽然发现,身上竟然忘了带剑,不好!危险!十万火急!赤手空拳又怎敌尖牙利爪!莫怕,不会有事,方大侠是何等人物?自是临危不惧奋勇搏杀,以弩箭射之,以柴刀砍之,更随机应变以火驱之,最后终于打败群狼救下爱驹,身上更是光荣负伤流了血——

是役方殷以箭射死八只恶狼,以刀砍死三只恶狼,又以玉清三十六掌击毙打残五只恶狼,可谓是战果累累英勇无敌!当然那些并不重要,最令人欣慰的是一向傲气凌人的青云归心顺服,终于知道了谁才是它的真命天子!那日傍晚天地失色残阳如血,凛凛山风中一人一马相伴离去,那是同甘苦共患难用命搏出来的交情啊,从此以后英雄名马前嫌尽释感情日笃,而此事终为众人所知并津津乐道传为一时佳话。

以上是方殷道士的回忆。

当然回忆这种东西,时间一长难免会有错漏谬误之处,以上只方道士一个人的说法,至于这件事到了青云那里。

那是另外一个版本的回忆。

人有人言,马有马语,话说那天傍晚青云一瘸一拐伤痕累累,依然昂着头来到最最敬爱的父王面前,一五一十的讲出了事情的经过。

事情原本是这个样子的。

以下是马王青风与爱子青云的一段对话——

“父王,我从一群豺狗手中救下了它。”

“他,可是你说的那个——”

“是的,它是我的奴隶。”

“莫再这样说,他是一个人。”

“一只人形猴子而已,今天如果不是恰好让我遇上,只怕它早已尸骨无存。”

“我儿,你又受伤了。”

“小事一桩,我今天踢死了十二只豺狗,而它——”

“如何?”

“它躲在树后畏缩不前,更吓得大哭!懦夫!废物!”

“我儿,你要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而人与人之间,是绝不能比较的。”

“不提它了,父王,我要听你讲故事,你和他的故事。”

“呵,你都听了一千遍了,还要听么?”

“要听!要听!”

“孩子,天黑了,睡罢。”

“父王——”

以下是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故事里面有慷慨悲歌的英雄,有美貌如花的女子,有快如疾风的烈马,有飞天入地的大能。在这故事里,一人一马闯八方游四海,到过寸草不生的荒漠,到过天地一色的草原,到过大海那边遥远的国度,到过有着龙飞凤舞的神奇地方。心生向往,无比渴望,青云静静听着故事慢慢闭上眼睛,幻想着有一天也能够像父亲一样——

青云瞪大眼睛看过去——

方殷在热情地挥着手——

无论那一次谁救了谁,无论事情的真相如何,总有一些情节是共通的。比如豺狼的凶残,比如浴血奋战,比如生死一线共同患难,可是青云瞧不起他,青云是一匹骄傲的小马,方殷长大了,青云也长大了,小马驹出落得身躯健美四肢颀长,皮色愈发湛青鬃毛愈发飘逸。青云高傲地矗立在一隅危崖之上,四蹄如铁身如铸,发如飞凤颈如龙,使得方道士不由不想到一个好词儿——

神骏!

“青云——青云——”

青云不理他。

青云知道他是一个人。可青云从来都不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人。所是他是它,它是一只人形猴子。你看他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除了烤肉就是发呆,要么就是这样和一群长尾猴子厮混在一起!这样一个人,是不配做青云的朋友的,所以他也是青云的奴隶!青云不想搭理他,看到他那副没息的窝囊样子青云就会生气,和他在一起青云觉得很没面子,很丢人!

他跑得没有青云快,他跳得没有青云高,他的拳头没有青云的铁蹄硬,他甚么本事都比不上青云!真是一个废物啊,为什么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那么那么大呢?看看那个人,那个神仙一样的宿真人,那才是值得青云崇拜仰慕的对象,就像自己的父王那样,那样不怒自威,又是那样地令青云感到慈爱亲切:“青云——青云——”

人形猴子大声呼唤,手中挥舞着一支羊腿。

“吱吱!叽叽吱吱!”

一百零八也跟着蹦跳欢叫,手里拿着一只鸡腿儿。

“哎!真是拿它没办法!”青云轻轻一跃,便如一朵青云般轻轻飘下矮崖,强劲的四蹄踏在嶙峋的山石上,健壮优美的身形起落处又如山羚般,灵动迅捷!踏千山万石,行坎坷沟壑,青云早已不满足于平坦的山坡谷地,青云是一匹志高凌云的少壮野马!青风之子,未来的马王,那还了得!青云甚至不满足于这山这水这眼前的一切,青云这是在磨练自己的技艺锤炼自己的体魄,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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