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得他们自己背着,甚至于身形瘦弱的聂云都背了不少。
……
飘雪山庄在酆城外,距离落日霞和翡翠谷不到三里地,各地豪侠,途径此地无外乎要做两件事,一是去春雨楼买醉,二是去飘雪山庄讨口肉吃。
大家也都是爱面子的人物,自然不会如同那讨饭的叫花子一般,会有此举,只是因为那飘雪山庄的肉确实好吃。
当然,好吃的肉也不是谁都能吃的到的,绝大多数去的人都空手而回,但仍有无数人络绎不绝的前去,这几乎已经成了外来人前去飘雪山庄的习惯。
每年初冬,正是兔子最肥的时候,这天底下又唯有翡翠谷有那灰毛白耳的雪耳兔,这兔子肉本不好吃,但是江湖上谁都清楚,这本不好吃的雪耳兔,一经过飘雪山庄主人仇杰仇大爷的手,就变成了万金难求的美味佳肴。
可天下之大,能让仇大爷亲自下厨,操刀剖兔,热锅烹油的又有几人?无外乎都是些他交心的朋友。
既然如此,注定了就不会多。
飘雪山庄在江湖中的地位不高,实力也不强,但是名声却是泼天大,主要是因为仇杰,仇杰不但为人大度,豪爽,武功高强,甚至还和春雨楼的剑客燕落天是至交好友。
仇杰有三个老婆,个个美若天仙,有七个儿子,个个精明干练,他座下的马儿是天南最快的千里驹,手中的剑是天南有名的河间雪,可偏偏如此,他还没什么仇家,反而江湖上遍地都是他的朋友。
一个江湖人,走江湖能走到如此地步,当真是羡慕都羡慕不来。
可即便这样,仇大爷此时仍旧很郁闷,郁闷的想要吐血,飘雪山庄简直二十年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