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中文>都市现代>都市之至尊魔主>第九十七章 这是我大哥的儿子

“哦,你说他们呀,一个就知道闷头种地,一个老大不小了就知道玩,不提也罢。”林芸搓着手,有些手足无措。

她看了福伯一眼,连忙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面啊?”

福伯点了点头,正想说话,外面响起了推门声。

一个大嗓门远远就吆喝了起来:“哟,他大哥家来客人了呀?”

那条本来已经钻进窝里的大黑狗,朝着门口汪汪大叫。

紧接着,一个看起来比林芸年纪稍微小点的妇人趾高气扬的走了进来。

看她那模样,仿佛是一只斗胜的公鸡一般,生怕别人认不出她来。

她进门之后上下打量着叶凌天跟福伯,满脸怪异:“这俩人面生啊?”

“弟妹,这是我们家小天呀。”林芸赶紧指着叶凌天介绍道。

“小天?”名叫李梅的中年妇女是叶凌天姑父的弟媳妇。

两家住的很近。

无论林芸家有什么声音,基本上李梅在自己家里就能听见了。

李梅对叶凌天有些陌生。

她知道林芸有一个哥哥,而且哥哥还很有钱,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林家一场大火的事情也在村子里传开了,所有人的印象中,叶凌天一家四口已经全部死了。

“就是我大哥的儿子,小天呀。”林芸一解释,李梅一拍脑门,“我的天呀,那个城里的娃娃?”

使劲多看了叶凌天两眼,李梅随即捂着嘴一副夸张的表情叫道:“他大嫂,这个小子不是全家都死光了吗?怎么突然又出现了?而且长得这么大了,当时我记得最后一次见他面的时候瘦瘦弱弱的,一看就是没出息的样子。”

李梅边说着,大大咧咧坐在凳子上,拿起桌子上的花生米就嗑了起来,完全没有把自己当成外人。

听到李梅的话,林芸的脸色变了。

什么叫全家都死光了,现在叶凌天就活生生站在你面前,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不过还没等林芸开口,李梅又开始巴拉巴拉说了起来:“哎,活着就活着吧,反正林家都没有了,留下一个孤儿,这些年也不知道回来看一下你这个姑姑。”

李梅一拍手,仿佛突然间想起了什么似的,满脸骄傲地叫道:“对了大嫂,你知道吗?我儿子买车了。”

林芸没有做声,只是冲着叶凌天尴尬的笑了笑。

李梅却完全无视林芸,继续说道:“大嫂,我们家小岳可比你们家小聪要有出息多了。”

“你瞧瞧,你们林家本来不错的,可是现在过的什么样子呀。”

“现在又冒出来一个侄子,怎么看这个样子,是不是林家已经落魄了,在外面混不下去,想来这里讨口饭吃呀。”

李梅自以为是的斜了叶凌天一眼,趾高气扬道:“哎,人呐,这一辈子真是没法看,以前的时候就算是再有钱又有什么用?人没了,什么也就没有了。”

“弟妹,如果没事的话,你赶紧走吧。”林芸终于忍不住了。

李梅却没有走的意思:“他大嫂,你还不知道吧?我儿子可孝顺了,刚买了车,就说要回家开回来让我坐坐,刚才还给我打电话呢,再过一会儿就到家了。”

叶凌天哪里看不出来,对方就是来炫耀的。

对这个李梅,叶凌天自然熟悉。

以前林家昌盛的时候,每次李梅看到都嘲讽不已。

有钱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来我们乡下玩?

多少年过去了,这个女人一点都没变。

“对了,小天,这几年你去哪了?有没有工作呀?”李梅突然转头看向叶凌天,顺便斜了福伯一眼,撇嘴不屑:“你说你们林家现在都没有了,你看看你,还摆谱带着一个老头干什么?”

福伯自始至终老老实实站在叶凌天的身后,并没有开口说话。

只不过听到李梅那故意炫耀的话,福伯恨不得上去抽她两个耳光。

“你怎么跟我们二少爷说话的?”

“二少爷?”李梅捂着嘴咯咯笑道:“你可真会可玩笑,我儿子现在在城里工作呢,什么事情不知道?”

“以前的时候林家或许还行,自从那场大火后,林家就败了。”

“还二少爷?啧啧,你不会还以为自己是以前那个林家的阔少爷吧?”

“弟妹,如果没事你先走吧,我们家小天刚来,我……”林芸实在不想听李梅在这里显摆了。

而且,如今叶凌天突然回来,在外面不见得混的好,说这些话不是刺激叶凌天吗?

可是,她话还没说完,外面就响起了一道汽车喇叭的声音。

“小岳来了。”李梅站了起来,拉着林芸就往外走:“走走走,我们去看看小岳的新车。”

“对了,你们也来看看。”李梅冲着叶凌天喊道,可叶凌天连头都没抬,根本就没搭理她。

“有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林家没了,你还以为自己是有钱人呢。”李梅嘀咕了一句:“我看啊,你就是嫉妒。”

也不再理会叶凌天,生拉硬拽把林芸给拖到了外面。

外面的街上停靠着一辆十来万左右的桑塔纳。

车上下来一个二十来岁的穿着西装,头发梳的油光粉亮的青年。

他叫吴岳,李梅的儿子。

以前叶凌天来自己的姑姑家玩耍的时候,没少跟这个吴岳打架。

吴岳虽然打小生的块头大,但架不住林霄兄弟齐心,每次吴岳都会被打得鼻青脸肿。

吴岳跟叶凌天的表弟吴聪同年生人,打小就是相互比较着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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