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怎么办?
沈建南心不在焉听着宋晓丹诉说着对未来人生的规划,脑子早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香港就那么大一地,以两人的关系,名正言顺住在一起是理所当然的,就算宋晓丹是去宜兴公司上班,那没事到公司串门也肯定的。
天天待在一起,那自己还怎么浪!
女人都是小肚鸡肠,宋晓丹的性格跟她人一样,特别小肚鸡肠,那时候跟卢新月还没关系,就让她又是哭又是闹的,现在,被她发现了其他事情,抓到把柄或者起了疑心病,那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想起那次宋晓丹直接拿钱砸人的事,沈建南倍感头疼。
以她这种不顾一切的性格,真被她发现什么,天知道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砍了自己?
或者把自己给剁了然后去自杀?
还是跟自己一刀两断,老死不相往来!
得想想——老话常说,女人不听话,就说服她,一次不行,那就两次,瞄了瞄宋晓丹玲珑剔透又精致小巧的身体,沈建南动起了歪脑筋。
宋晓丹哪里直到沈建南这厮不是个东西,看他眼神乱瞟,还以为他不高兴了。
“建南。我知道你心里生我爸的气。我也生他的气,不过都这么长时间了,别生气了好不好。”
“.......”
这都什么跟什么。
沈建南其实从来就没真正生过宋君的气。
两人第一次接触,他就能看的出,宋君这人不是什么一般商人,那种骨子里的涵养和气度,绝不是普通商人身上的那种利字当头。
捐二十万给华海大学,可不是为了他,几番挑衅试探,宋君既没有真发火,也没有报出自己的身份。那种修养和气度,绝非是暴发户或者官商。
果然,后来彭二就查出来,宋君是宜兴公司亚太地区的总经理。
什么是宜兴公司?
简单说,它除了是公司,也是一个组织,而这家公司的一位元老,在1955年以最隆重的葬礼藏在八宝山。
没错,宜兴公司,就是洪门致公堂。
后来沈建南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宋君找自己的时间不早不晚,而是那个时间点,那个风雪夜刚过的夜晚。
巧合这东西,沈建南从来都不信,如果排除了巧合,只有一个可能。
宋君知道自己跟宋晓丹之间真正有了关系,以宋君的身份,要做到这一点,简直是轻而易举。
眼看沈建南不吭声,宋晓丹有些坐不住了,一个是给她生命的男人,一个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两人之间有矛盾,她又如何能不发愁。
“建南。别怪我爸了好不好,好不好嘛!”
宋晓丹松开沈建南的胳膊,像是一只布袋熊,爬到沈建南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撒起了娇。
嘟着嘴,摇晃着,晃的沈建南哭笑不得。
显然,宋晓丹知道的东西很少,宋君对她保护的很好,恐怕什么都没告诉过她,甚至,连宜兴公司到底是什么地位都不知道。
“好不好嘛!”
吹弹可破的肌肤,依旧翻着淡淡的红润,娇小挺拔的鼻梁微微有些许皱纹,嫣红的嘴唇吐气如兰,吹在人身上,让人感觉很是舒服。
沈建南装模作样沉思了一下。
“嗯。可以是可以,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不生气了。”
宋晓丹的星眸不由泛起喜色,沈建南的自尊心很强,也一直很敏感,不用想就知道,当初宋君找他会给他造成多大的影响。
在宋晓丹心里,最怕的就是沈建南心里有裂痕,对自己父亲一直耿耿于怀。
望着那双一本正经的脸,她惊喜道。
“真的?”
“嗯。”
“什么条件。”
“你不是说要咬我么?”
“......”
夏本是炎热乏味枯躁的,然而却也值得留恋,自有它的乐趣。
天地间挥毫泼墨,在清清月光下,描绘着一幅幅多彩多姿的画卷。映入眼里的色泽,都完全地脱了鹅黄底子,它是这般的葱茏和葳蕤着,浓浓把生命的层次极尽展现。
夜幕的天,月光的云,交织着盛夏日最美的风景。她的气味,清香扑鼻,如莲花、似牡丹、胜玫瑰。但盛夏的高温却又让人避无可避,像燃烧万物的火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使人喘不过气来。
只是人生本就如此,未尝过苦和汗水又怎知甘甜?
悠悠的呼吐出纯纯的气息,充满激情地吸纳着朦胧的月光,令人神清气爽,尽享清凉。当风云变幻,带了阴和阳电的云朵在午后热吻,闪电是不经意露出的含情脉脉的目光,雷声是他们快乐的笑语,而雨后七色的彩虹呢是他们爱的结晶。
到处都是盛夏的味道,甘中带甜,混杂了山泉水和泥土芳香,就如努力拼搏后的收获,由苦到甜。
芬兰,赫尔辛基。
一名身材高挑,肤白貌美的金发女生,踩着高跟鞋,摇曳着步子走入了芬兰银行。
芬兰人不喜欢热闹,但随着女生走入银行大厅,还是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精致的面孔,就像是上天赐予的最好礼物,碧波般的眸子青翠欲滴,哪怕是整个欧洲,也很少能够看到如此纯粹的绿色瞳孔,更有衣衫也无法遮掩的凸凹有致,结合在一起,让人不禁感叹上帝的偏心。
很多人都有了一见钟情的感觉,但却没有什么人敢去面对那种感觉。
那张精致的脸上,写满了生人勿近,而在她背后,却又跟着四名步履一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