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在无数女生羡慕与嫉妒交杂的眼神围观下,陆嫣坐上了陆臻的后车座。

牛逼轰轰的哈姆雷特摩托车,非常拉风的美国潮牌。

全校目前也只有富二代陆臻,拥有这样一辆价格不菲的摩托车,多少女生梦寐以求都想坐上这辆车,在校园里兜兜风啊。

连陆臻的女朋友舒梦绯都没有坐过他的摩托车,倒没有别的原因,舒梦绯性格清高骄傲,不愿意被人指指点点,说她傍大款。

所以陆嫣误打误撞,成了第一个坐上陆臻车后座的幸运儿。

女孩们嫉妒得嘴唇都咬紧了。

陆臻载她离开,纯粹是因为觉得她像当年走丢的小妹,准备等事情做完了,把她带回家,让老爸认认。

陆嫣迎着夕阳和微风,心情变得非常美丽,欣赏着沿途街道的风景了。

这些曾经只在年代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场景,现在真真实实地出现在她的视野里,这感觉真奇妙啊。

陆嫣自然而然抱着陆臻劲瘦的腰,将脸蛋贴了上去。

在陆嫣的成长岁月里,老爸从来没有骑车载过她,因为家里有轿车,陆嫣的出行几乎都是豪车接送。

且老爸工作一直很忙,几乎没有时间陪她。只有她在学校闯祸以后,陆臻会匆匆赶到学校,大发雷霆把她骂一顿,有时候还揍她。

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意外逝世了,是陆臻这暴躁老爸把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小时候她可没少挨揍。

不过陆臻人到中年,性格终于沉稳了下来,开始有了几分当老爸的样子。

只可惜,爸爸终于学会当爸爸的时候,女儿却已经长大了。

能见到少年时的父亲,陆嫣其实挺开心的。

“陆臻,你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你问这个干嘛!”

“不干嘛,就想知道我妈是什么样的人,毕竟我还没出生,我妈就死了。”

边上的梁庭没忍住,笑喷了:“哈哈哈,你还没出生你妈就死了!哈哈哈哈!”

陆臻没有笑,他神情更加复杂了。

他家里那个走丢的小妹,是个智障儿。

说不定这女孩,还真的是他当年被人贩拐走的智障妹妹。

他漫不经心回答:“我女朋友天下第一清纯。”

“哇。”

老妈是老爸心里长年的隐痛,她离世之后,老爸消沉了好多年,对于母亲,他从不向陆嫣提及只言片语,那是他放在心底的珍贵。

陆嫣真是太好奇,妈妈是什么样的人,能让陆臻刻骨铭心念念不忘这么多年。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她妈妈名字是两个字,天下第一清纯的那个女朋友舒梦绯,不是她妈妈呀!

陆臻看着手表时间,加快了速度,朝着桌球室飞驰而去。

二十分钟后,一群不良少年气势汹汹地出现在了娱乐街的桌球室前。

这条娱乐街也是很有年代传承感,在陆嫣的时代,街上早已经没有了歌舞厅和桌球室,取而代之的是各式各样风格独特的酒吧,陆嫣经常和几个狐朋狗友们在酒吧街玩。

没想到年轻的老爸,居然在这条娱乐街上扛过把子。

真是不同的年代,同样的火辣辣的青春啊!

那会儿的桌球室比不得现在正规,室内乌烟瘴气,吵架的抽烟的调情的,什么人都有,多是街头的年轻人,或者不学好的青年学生,放学了要过来戳上几杆子,学学社会人的做派。

陆臻带着陆嫣穿过一条狭长的地下通道,周围小混混的眼睛总落在她的身上,滴溜溜地转。

她模样生得乖巧,在那个普遍女孩都不怎么会护肤的年代,她鹤立鸡群,皮肤白嫩得都快捏出水来了,想要不惹眼,很难。

陆嫣紧紧地跟在陆臻身后,害怕地攥住了他的衣角。

陆臻当然也不想这个疑似自己智障妹妹的女孩走丢,所以揽住了她单薄的肩膀,带着她穿过鱼龙混杂的人群,来到桌球室。

桌球室里摆放着十多台球桌,人很多。桌上有白色的顶灯光落下来,周围的光线偏幽暗。

穿开衫衬衣的少年沈括站在台球桌边,缓慢而从容地将桌球圈在三角框里。

他的手指颀长,手背皮肤白皙,淡青色的血管脉络一直延伸到小臂。

沈括低着头整理桌球,丝毫不在意为什么周围突然安静下来。

他额前几缕刘海随意地垂着,深咖色的眸子掩在眉弓阴影中,显得越发深邃。

在顶灯高亮的白光灯下,他英俊的五官分外鲜明。

少年时的沈括,即便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气场依旧强势逼人,更遑论多年以后,他那万丈锋芒而泯于无形的成熟魅力。

他是北城商界的传奇,从一无所有到泼天富贵,他只用了十年。

……

陆臻看到沈括,气不打一处来,抄起身边的凳子,气势汹汹朝他走过去,扬手便砸。

沈括单手控住他手里的椅子,陆臻扯了几下,居然收不回来了。

沈括长年劳动,手臂肌肉力量并非陆臻这种富家哥儿能比的。

“沈括,你他妈松手!”

沈括抬起狭长的眸子,冷冷睨了他一眼:“椅子摔坏了,要赔。”

他的嗓音低醇,声音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陆臻又摸出了他的皮夹钱包,扯出几张票子拍球桌上,豪气冲天说:“今天老子要跟你好好练练,砸坏的桌椅板凳,都算我陆臻头上!”

沈括垂眸,轻飘飘睨了那几张票子,眸底泛起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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