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一辆马车,一行十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王多沾甩着两条小短腿,坐在马车上,嘴里咬着一根干草,惬意的枕着胳膊,就差唱小曲了。
陆安时依旧走在中间,双手插在袖子里,里面藏着两把短剑,他说,“青竹走的那么匆忙,也不知道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要紧的事。”
白小生在一旁接过话茬是不是早就看上那位毛姑娘了?”
陆安时温和笑道,“在一起久了,难免生出感情,但是还说不上喜欢。”
白小生点头道,“也对,虽然毛姑娘家比我们老槐村有钱,但这也不是让人喜欢她的理由啊。陆哥,深明大义。”
白小生举起大拇指。
周天申走在两人后面,忍不住插话,“会不会是和亲?”
白小生挠着头,实在是想不通这句话的来意。
周天申解释道,“我看书上说的,名门贵族家的小姐,最后都会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陆安时摇摇头,笃定道,“不会的,我曾经见过青竹的父母,他们都是通情达理之人,绝对不会强迫自家女儿的。”
周天申啧啧道,“难说啊。”
通情达理这个词,可不是随便就可以说出来的。
书上说的很清楚,门当户对,多少痴情男女因为这句话而栽了跟头。
人活一世,不过百年,还是要活得自在,活得安稳。
竹篓少年行走在山间小路,春风拂面,往事如云烟,逍遥飘远。
王存远挨近周天申,小心翼翼地问道,“天申,听说你要开始修道了,我父亲也想让我跟着蒙叔叔学习修道,但是我怕自己没天赋,我能跟着你吗?”
竹篓少年拍了拍怯懦少年的肩膀,“当然可以,要不我们大家一起吧。”
走在两人前面的白小生回过头,“我看行,反正陆哥也在,可以让他指点我们。”
陆安时连忙回应,“我可不行,不过尘复老师在,我可以请求他帮助大家,要知道在镜月庙能够得到尘复老师指点的人也是不多的。”
王多沾半躺在马车上,吐掉嘴里的干草,揉了揉眼睛,“不知道我能到什么境界,不过只要是不花钱,其实也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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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味书舍,粗胖的汉子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口水流了一地,浑然不觉。
曾在拍卖会与周天申有过交流的公子哥,此时正弯着腰,竭力的在书柜底部翻找着。
这时,一位红衣女子走进书舍,一眼就看中了公子哥,她替公子哥选出一本书,递到公子哥的面前,柔声笑道,“公子可是要找这本书?”
公子哥眼见书被别人拿走,苦笑之时,听到女子的声音,便直起腰,轻声道谢,“多谢姑娘的举手之劳。”
红衣女子面露讥讽,拿着书的手指微微用力,“你可倒是真不客气啊,你怎么知道这本书就一定是为你拿的?”
公子哥微眯双眼,看清书的名字,“因为这正是我要找的那本书,菊白水的《聊相和》,听说书里讲述了姑娘与一位良人的纯情故事,姑娘可曾读过?”
红衣女子不怒反笑,松开手指,书本掉落在地上,溅起尘土,“牙尖嘴利,读书人果真都是一群毒舌小人,只会说话,不会做人。”
,吹掉书上的灰尘,惋惜道,“姑娘真是会糟践宝物,难怪,难怪,还有一点,我不是读书人,他才是。”
话音未落,一只洁白无暇的手掌抓住红衣女子的后脖颈,奋力一甩,女子直接被丢到街对面的一家馄饨店里,只是因为红衣女子只有一缕魂魄,所以并未惊动任何人。
手掌的主人是一个全身发着白光的俊俏郎,他站在公子哥身后,宛如守护神一般,看着红衣女子,不屑道,“只是一个小小的女鬼,也敢议论我辈读书人,当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被点破真身的红衣女子目露凶光,长发飘荡,张牙舞爪的冲向俊俏郎,只见一束白光闪过,红衣女子应声倒地,捂着胸口,痛苦不已。
一旁看戏的公子哥,连忙阻拦俊俏郎的下一步动作,他蹲在红衣女子面前,从怀里掏出一本无字书,念动法决,无字书泛起金光,红衣女子挣扎片刻,即刻合上无字书,唏嘘不已,“只是一缕魂魄,就想要了我的命,这个世界真是费脑子。”
俊俏郎不理解公子哥为何将女鬼吸进无字书,在他看来,除了白白浪费一页金纸,别无他用,“怕什么,有我在,谁敢对你出手。”
公子哥站起身,拿起那本《聊相和》,走出书舍,脚踏在喧嚣人间,身形自然融入其中,“一山更比一山高嘛,你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写出这种文章。”
俊俏郎跟在公子哥身后,化身为一个小书童,背着一个插着桃花枝的小书箱,书箱中笔墨纸砚俱全唯独没有一本带字